目前,在外卖、二手交易等网络平台上,数以万计的网友正在成为“网络评委”(判断评论合理性、交易纠纷等的公共评委),面对“大众说大众讲道理,婆婆说婆婆讲道理”的场景做出自己的判断。 (12月21日《中国青年报》)
所谓“网络评委”模式,其实给了商家一个申诉的机会:当商家收到客户的差评时,可以向“互联网法庭”提出申请,邀请评测者判定评测是否偏颇,决定差评是否显示。
在这个过程中,网友们不仅能看到各种差评的原因,还能意识到做生意并不容易,商家在装糊涂的时候,也能看清秋色,不让他过考。 相较于系统评判,公众评议更公正、更有趣,参与和旁观者可以作为生活的“调味品”。
柴米油盐的琐碎纠纷,让很多人看到了正义的曙光,但其实际效果有待检验。
首先,“网络裁判”模式显然对商家来说更有利——面对负面的用户评论,商家可以提出上诉并展示自己的辩护,但消费者没有第二次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其次,“*案判”更像是平台的营销噱头——部分评论内容脱离现实,甚至刻意搞笑,用戏剧性的冲突来吸引眼球和引流量,为平台带来流量和人气。
更重要的是,“网络法官”模式本质上仍然是主观的。 许多评论家倾向于站在谁讲道理,谁处于弱势地位,这导致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如果有人编造故事并写文章来同情,所谓的公正判断可能会让位于情绪化的裁决,甚至引发诸如“水军的代理判断”等次要问题。
大浪退去,平台有流量,商家趁着漏洞,网友玩得开心,买家得到了什么?偏离了评论的初衷,最终伤害了消费者。 如果放任不管,只会让“网络哄骗者”越来越多,让“网络英雄”越来越少。
有鉴于此,“网络法官”模式应该是一种涓滴效应。 一方面,琐碎的争议和争议可以采用公开审查机制,涉及较大的利益纠纷,仍然需要专业的仲裁机构参与评估另一方面,设置合理的筛选门槛,结合知识背景、年龄结构等具体情况,将争议匹配到更精准、更专业的“法官”。
无论谁做出判断,基本标准都是证据。 如果买卖双方都没有证据,几句笑话或文章能成为为自己辩护的理由吗?可以作为结论吗?归根结底,只有事实本身才能使意见有理有据,才能摒弃主观情绪和偏见。
诚然,每个人都有发声的权利,但表达意见不能形成“沉默的螺旋”,不能湮灭一个平衡理性的声音,以至于过于娱乐,甚至形成网络暴力。 这也提醒了“网络法官”有权利不任性,应该多做实事求是判断,少做情绪化判断,尽量不要在某些事情上插科打诨,不要把“是非道场”变成“观点场”。
“网络法官”模式的迅速兴起,能否形成长效机制,还有待市场检验,但这为网络的创新管理指明了一个方向:互联网的发展需要对话而不是争吵,和谐生态需要“侠义”而不是“哄骗”。 “(正官解说员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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