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离婚率持续上升,许多夫妻最困扰的问题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而不是财产问题。
网友咨询:
如果我没有获得孩子的监护权,我该怎么办?
律师答:
1.支付子女抚养费。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失。 离婚后,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父亲直接抚养还是母亲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抚养费。 应承担的费用数额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约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
2.探望儿童。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
3. 监护权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与子女同住的父母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不能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同住的父母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同住的父母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实际不利影响;年满八岁的孩子愿意与能够抚养他的另一位父母一起生活;更改还有其他正当理由。
律师补充道:
抚养子女,应当从子女身心健康利益出发,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的具体情况和抚养条件,妥善解决。 如果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费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如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百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 离婚后,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父亲直接抚养还是母亲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 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未能就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则作出判决。 已满八周岁的儿童,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王宝琪律师简介
王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双硕士学位。 王律师精通法律,熟悉业务,懂财税,具有市场意识,办理过大量房地产法律事务,曾担任多家一流上市公司、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实务经验极其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