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当前,我国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特别是在“双碳”目标下仍存在诸多瓶颈,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亟待加强。 绿色科技的创新发展离不开金融业。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和“双碳”目标的提出,能源企业已成为引领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然而,由于能源科技项目投资金额大、成本周期长、风险可控性低,传统金融体系难以满足能源企业庞大的资金需求,严重阻碍了绿色技术创新的进程。 通过发展绿色金融支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是加快我国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双碳”目标的有效途径之一。
绿色金融和绿色科技创新。
面对新的发展要求。
202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科技部联合印发《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提出了以下新的发展要求。
一是加大对绿色技术的金融支持力度。 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加强对绿色科技创新的股权支持,实施“科技产融”一体化工程,引导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支持绿色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二是推动绿色创新协同。 积极引导绿色技术创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联合中介机构、金融资本,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融”合作机制,推动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最终推动形成高效、高效的绿色技术创新工作格局产学研对接,创新效率不断提升。
总体来看,《实施方案》对绿色金融和绿色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对促进绿色金融快速发展、加强对绿色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绿色金融是通过多样化的融资工具实现的。
支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
融资限制是能源部门技术创新的重大障碍。 绿色金融可以通过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绿色保险、碳排放权交易等多元化金融工具,缓解能源行业的融资约束,从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一方面,绿色金融可以通过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多元化融资工具,缓解能源行业在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时面临的融资约束。 目前,我国绿色信贷规模位居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2020-2024年,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及**行业绿色贷款同比呈上升趋势,2024年第四季度这些行业绿色贷款余额达到5项62万亿元,约占绿色信贷总额的25%52%,同比增加2744%,同比增长18个百分点。 2024年绿色债券发行总数达到1只26万亿元,同比增长39%,净融资额7860亿元,同比增长49%,达到历史峰值。 2024年3月,用于公开募集资金的绿色债券中,投资面积最大的是清洁能源,占比4344%。
另一方面,随着绿色金融产品规模的不断增加,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成为绿色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重要手段,为能源行业的创新研发投资提供了融资支持。 例如,近年来光伏行业的研发投入规模持续上升,从2024年的48亿元上升到2024年的200亿元。
绿色金融对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
它具有激励和逆转作用。
绿色金融政策通过从供给侧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助力能源企业创新。 2024年,我国设立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等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通过制定绿色金融转型方案等方式,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引导资本投入,为不同类型的能源企业提供不同层次的资金供给,促进能源行业绿色科技创新发展。
绿色金融对新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激励作用。 绿色金融可以引导更多资金流向新能源产业,缓解新能源企业融资难,鼓励新能源企业在绿色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更多突破。 截至2024年底,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共获得绿色专利1587项,同比增加34项8%,其中绿色发明同比增长58%4%,绿色实用新型专利同比增长25%6%。风电行业在2024年呈现出显著的拐点,同比增长436%。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双碳”目标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自2024年以来进入快车道,在新能源行业掀起了一波绿色科技创新浪潮。
绿色金融对传统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倒吸力。 绿色金融可以引导资金流动,形成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产业的资源竞争关系,倒逼传统能源企业加大对绿色技术创新项目的投入,促进其逐步绿色转型。 2024年火电行业绿色专利数量迎来显著拐点,绿色专利数量从876件上升到2024年的1833件,同比增加109件24%,火电行业龙头企业华能国际2024年共获得绿色专利954项,同比增长536%。 这表明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对火电等传统能源行业的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反转作用,具有正外部性,有效推动了“火+绿”的协同发展。
整体而言,绿色金融可以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在风险分散、融资等方面为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形成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产业的资源竞争关系,从而对新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产生激励效应,对传统能源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产生逆转效应。 通过优化配置金融资源,加快能源行业绿色转型,推动“双碳”目标实现。
绿色金融应该发挥作用。
提供更有力的政策保障。
一是建议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绿色金融工具对能源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 建议鼓励金融机构在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信贷规模、流动性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对绿色项目实施差异化信贷和评估机制,持续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信贷、绿色创新创投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聚焦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根据绿色项目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推出短期和长期金融工具,同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并购市场,完善绿色科技创新企业投资者退出机制,逐步深化绿色金融政策的广度和深度,支持能源企业绿色创新发展, 为能源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更充裕的资金来源。
二是建议针对不同类型能源企业构建差异化的绿色金融政策,更好地服务绿色科技创新。 一方面,可以为新能源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提供专项资金支持。 例如,设立绿色创新专项基金、绿色创新创投**、绿色创业孵化器等,鼓励新能源企业创新绿色技术并实现商业化,促进绿色金融创新激励效应。 另一方面,可为传统能源企业提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技术改造信用,促进传统能源企业与新能源企业之间的合作、并购或重组,促进技术与业务的跨界融合,达到创新逆转的效果。
三是建议建立既符合国际标准,又符合我国能源行业发展特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产品标准,为能源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结合我国能源产业特点,制定相应的绿色金融产品标准和绿色金融监管机制,运用碳排放权交易、绿色补偿机制、税收优惠、创新激励等,引导传统能源企业逐步绿色转型,支持新能源企业绿色生产、技术研发和转型。 同时,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提高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与国际接轨的水平。
作者:吕彤彤、王玲,均供职于南方电网能源开发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