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在其官网公布了《广东省积极开展老年膳食辅助服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20日。 《方案》明确,各地要将特困老年人膳食救助服务列入地方基本养老服务目录。 探索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全链条数字化,采取倾斜措施支持扩大农村服务供给,推进“老年食堂”建设,扩大范围,提质增效。
村集体经济收入可用于支持膳食援助服务。
今年10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膳食辅助服务行动计划》,部署相关工作。
广东《规划》的制定,就是贯彻落实上述11个部门的规划和广东省委、全省的工作要求。 其中,明确关注老年人就餐的实际困难,坚持公益定位、专业化运作、社会参与化、系统化建设。 到2024年底,摸清老年人膳食辅助服务需求,打造一批运营良好、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老年人膳食服务示范点。 到2024年底,老年人助餐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对接力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便利性和满意度将达到较高水平。
《规划》提出,构建多方参与式服务供给体系。 各地要坚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与适度新建相结合,将老年餐饮服务设施纳入全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促进便捷、便捷的服务。 优化送餐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 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 支持各地结合实际,针对老年人膳食援助服务需求,建立信息对接服务平台。
在加强农村老年人膳食援助服务方面,《方案》明确,要采取倾斜措施支持扩大农村服务供给,可依托符合条件的村级睦邻(邻)互助点、乡村幸福之家等载体,为老年人开设食堂。 设立老年人就餐救助点等,探索邻里助餐、多户合伙、结对帮扶、流动餐车等模式,灵活多样地解决农村老年助餐服务需求。广泛动员党员干部、青壮年老等群体积极参与老年餐服务。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民主协商,用集体经济收入支持老年人膳食救助服务。
服务提供者应公开补贴捐赠等信息。
《规划》提出,构建高质量、规范化的服务保障体系。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老年人膳食辅助服务规范。 引导各类老年人膳食辅助服务机构优先提供午餐服务,尽可能提供早餐、晚餐服务,确保膳食辅助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为周边居民提供便民就餐服务,在非就餐时间开展老年人其他服务。 鼓励制作“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等分布图,探索老年助餐服务全链条数字化,实施大数据管理。
同时,《规划》明确构建了健康、可持续的运营支撑体系。 在新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中,与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竣工时,要同时解决老年人餐饮服务设施建设或使用场地问题。 建立“个人给一点、企业让一点、弥补一点、集体加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化融资机制。 建立合理的餐助服务返还机制,经营者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适度利润水平确定收费标准。
该计划还建议对膳食实施分类补贴。 坚持有偿服务,有条件的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和残疾程度,对享受膳食助助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别补贴,补贴的范围、方式和标准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并纳入财政预算。各地要将特困老年人膳食救助服务纳入地方基本养老服务目录。
在构建多方共管监督管理体系方面,《方案》要求完善老年餐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评估、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体系。 老年人膳食服务提供者应当公布**、补贴、慈善捐赠收受等信息。 南方**记者 吴晓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