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摄像服务合同
一个广场
身份证号码:
地址:*乙广场摄影师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平等友好协商,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在婚礼当天提供摄像服务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应当遵守和执行。
1.相机类型:婚礼拍摄。 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支付人民币定金,乙方应在提供相片光盘后一次性支付剩余金额。
2.拍摄日期:从当天上午到当天晚上。 如服务超出服务当日预定时间(如提前集合、超时拍摄等),乙方将额外收取每小时人民币的服务费,甲方负责提供免费接送接送服务)。
3、乙方交付给甲方的最终产品为:**或U盘,数量:1盘,光盘时长约60分钟,成品光盘信息为:精编(含:迎琴MV精编、外景MV精编、酒宴MV精编、酒宴MV精编、酒宴现场), 成品交货周期为45天。
4、乙方与甲方的集合地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结算
5、如乙方在本次摄像服务期间遇到正常用餐时间,甲方应负责免费提供。
6、本次拍摄服务,乙方使用的摄像机为:元录制器材,台数:元台,现场摄像机数量:元人。 乙方负责乙方在拍摄过程中使用的必要辅助设备(如新闻灯、三脚架)。
7、乙方如需自带助手,费用自理。
8、为保证乙方的拍摄效果,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辅助条件,如:拍摄时需要拍摄的汽车、拍摄现场的照明设施、交流电源、相关人员等。
9、甲方应确保乙方摄像师的人身安全及摄像设备不丢失或损坏。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摄像师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相机及摄像设备丢失或损坏的,甲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10、因天气原因(如雾、雨、雪、冰雹、台风、飓风、烈日、沙尘暴等)及拍摄现场环境原因(如拍摄现场光线条件差、现场人员混乱、周围人群抢劫骚扰等)造成的画面不稳定、画面不清晰、信息不完整,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等)。
十。 1、重要提醒:如乙方在拍摄过程中出现以下任何不可抗力(如:因相机本身突然机械故障导致录制数据不完整或无法录制,摄影师突发疾病而丧失服务能力),乙方将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 但不承担其他责任。甲方确认签名。
十。 2、如甲方在支付定金后单方面决定终止摄像服务,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 如果您重新安排摄像服务,您必须向乙方支付当时您的服务价格作为视频服务费。 乙方不保证其届时仍能提供本协议承诺的人员及相关设备品牌、型号。
十。 3、甲方应自光盘交付到期日起10日内到乙方工作室领取,或要求乙方邮寄。 逾期的截止日期将被视为已被放弃。 乙方应自行处理录像带和光盘,并删除计算机文件。 乙方不对因此可能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十。 4、如发现乙方交付光盘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如无图像或声音),必须在三天内退回光盘,乙方将免费重做。 超过三天视为质量合格,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甲方损坏、划伤或磨损板,甲方应对损坏负责。
十。 5、甲方拥有本次拍摄作品的著作权,乙方不得将影片段落刊登在互联网上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用途,否则乙方应赔偿人民币10万元。
十。 六、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甲方所在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署,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下面没有文字)。
甲方(签名):
日期: 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