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结束了?”
你为什么不给我一个处决?”
当得知执行案件终止时,执行程序。
这是各方无一例外的反应。
他们认为“最后一本书”的意思是。
而是法官再也不会关心这个案子了。
没有。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法院用尽财产调查措施,未能找到可以执行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将裁定终止执行程序,俗称“终版”。
有的当事人对法官的“终稿”存在误解,认为“终稿”意味着法院不在乎,对此感到担忧。
什么是“最终一本书”?让我们听听法官怎么说。
【案例简介】:
2024年5月,原告、岳浦县某公司与喀什地区被告签订《面粉购销合同》,约定:原告以每袋80元的价格向被告销售面粉,原告根据被告的需要供货,并在每月30日前结清当月的货款。 合同签订后,原告开始向被告供货,2024年12月结束,2024年5月7日,原告与被告和解,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内容为:2024年5月至12月,共收到越湖面粉7966袋,每袋80元, 累计637280元,已支付23万元,欠款总额407280元。随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30万元,截至诉讼时,被告仍欠原告货款107280元且未支付,原告多次索要,但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107280元、利息16000元,共计123280元。
经法院审理,判令被告喀什公司向原告岳普湖县公司支付余款107280元。 判决生效后,喀什某公司长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执行申请人越浦县某公司于2024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没有财产可以强制执行,法院做出了裁决。 终止此执行程序,并在有财产时恢复执行。 在此期间,被执行人需要及时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发现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不会被动等待被执行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而是在“最终副本”后五年内,每半年通过在线执行检查控制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发现该财产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 它将依职权恢复执行。
从这个角度来看,“最终的书”只是暂时的
正义为人民,正义是永恒的
我们的执法人员一直在努力工作!
不诚实的人很难移动一英寸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17条规定,经财产调查发现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经执行申请人签名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核准后,可以裁定终止执行程序由法院院长。依照前款规定终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用于执行的财产的,可以重新申请执行。 重新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限的约束。 (张亚谦、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