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开始!
多家劳务公司被查!
近日,多地劳务企业被罚款:
劳务公司经常发生事故,不仅是劳务派遣员工,还有临时工、习学生、试用期员工等,一旦处理不当,涉税风险极大!
什么是劳务派遣?
有哪些注意事项?
1.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然后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费用。
2、劳务派遣有哪些注意事项?
临时工、习学生、试用期、劳务派遣工
我需要缴纳社保吗?
基本上每家企业都会有临时工、习学生、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工,企业需要为他们缴纳社保吗?很多人都有误解!让我们一一回答。
一兼职(兼职)。
临时工是否需要缴纳社保,应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1:签订劳动合同,定期支付劳动报酬。
这种情况形成了雇佣关系,应缴纳社保。
情况2: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构成劳动关系。
这种情况也形成了雇佣关系,应受社保约束。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构成实质关系,参照劳动社会部〔2005〕12号第1条、第2条的规定确定。
情况3: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种服务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不支付社会保障。
2. 习学生
实际习期间:主要是指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到单位习,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学生的实际习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政策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部发2024年第309号)。
3. 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的,不设试用期,以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员工在试用期内也应缴纳社保。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受雇之日起30日内缴纳社会保险。
4、劳务派遣
一般情况下,被派遣职工的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
异地派遣的,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当地规定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有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代办保险手续,没有分支机构的,由用人单位代为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为派遣工买单工伤保险这一点不容企业忽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派遣劳动者一旦出现,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临时工、习学生、试用期、劳务派遣工
是工资还是服务报酬?
临时工、习工人、劳务派遣工的报酬是工资还是劳务报酬?这与企业的税前扣除凭证有关,也可能影响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1.临时工(兼职)。
同样,重点是区分劳动关系和服务关系。
工资表上劳动关系税前扣除,可以作为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依据,也可以作为福利费等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
签订劳动合同的,需在税前扣除对方开具的劳动发票,并按“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习学生
对于习薪酬,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但是否需要开具劳务费发票进行税前扣除,一直存在争议。
财税2024年第36号规定,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要求税务局在实践中难以实施。 公司可以使用工资单在税前扣除吗?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3. 试用期
员工试用期工资在工资表等文件中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
4、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应区分两种情况:
情况1:合同约定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
应按劳务费处理,按调度单位开具的劳务费发票税前扣除。
情况2:合同约定费用直接支付给员工。
它应该被用作工资和薪金以及员工福利的费用。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允许计入工资、薪金总额,作为扣除福利费等相关费用的依据。
严查开始!税务局检查什么?
如何检查?公司如何预防?
1、劳务公司是否具备劳务派遣资质
根据《劳动法》和《劳务派遣特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劳务公司必须具备登记费用条件并办理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证,方可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开具劳务派遣发票。
2、劳务公司开具发票备注栏是否合规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局公告2024年第23号的规定,开具建筑服务发票的,应当在发票备注栏注明施工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和项目名称。
3、资金、发票、合同、服务流向是否一致
这里重点检查劳务公司向建筑业企业开具的劳务发票备注栏是否注明“含建筑业企业总承包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字样。
4.劳务人员工资报酬的具体计算标准
它包括工资计算标准、劳动人员的具体工作以及相应出具的考核文件。
5. 现金支付工资的证明
这包括时间、地点、发件人、联系人和用于验证收件人身份的工作流。
6、检查实际营业场所
工商注册地址是否与实际营业地址一致。
在严格检查下,企业应该如何防范?
一、加强劳务派遣企业审计
审查业务范围、规模、是否有劳务派遣资质等。
2、加强发票审核
发票是否与实际业务相符(发票内容、数量、金额、商数等),发票备注栏是否符合要求等。
3、严格的报销制度
发票报销不仅要附发票,还要附上一些证明业务确实发生的材料(如合同、付款凭证等)。
4.采用银行转账
注意必须使用银行转账,这是税务局判断业务真实性的非常重要的一点!
*:本文由省税务厅编制出版,材料**:国家税务总局,肖英燕税务,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税务梅歌讲座、税务台、财务经理、税务经理等。 内容仅供学习和习交流之用。 如果有任何错误,请联系我们删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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