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郭新虎提出了《关于公安交管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的建议》,市公安局高度重视。
建议的背景:
随着农村道路交通状况的改善和机动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面临越来越多的考验。 公安交通部门在执行巡检任务时,由于巡检现场设置不当,存在安全隐患。
代表建议:合理合规执行
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维护公共交通秩序、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的同时,合理合规执法。
办理情况:规范道路执勤执法,切实抓好执法规范化工作
市公安局接到《公安交委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的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迅速采取行动。
进一步规范道路执勤执法。 市公安局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责成利津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盐窝镇、陈庄镇辖区临时执法值班点进行梳理排查,指导基层交警中队科学合理设置检查点, 对一线警务、辅警开展执法教育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道路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制定了《公安交警执法行动规范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法律依据和办案流程,明确执法要求、手段和措施。
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设施。 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两条道路两车”行动(即国省道、县乡道路、厢式货车、货运车辆)排查整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持续深化智能化技术应用。 精准研究判断农村地区出行特点,依托乡镇中队数字警务室,充分发挥公安交通综合指挥平台作用,对重点路段开展常态化一级巡查,紧盯路面,及时查处整改交通违法行为, 实行“老鼠巡、探岗、精准查处”,有效提升了516国道等重点路段防控效率。
下一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确保交通畅通”的核心任务,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好重点人群精准宣传工作, 认真抓好执法标准化建设。
记者:张震,通讯员王林,钟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