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学术。
药企大规模调价的未来何在?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促进通用名称和品牌同省公平、诚信、透明、平衡的通知》在医药界流传开来。 文件称,目前各地已完成数据信息统一、数据分区、按部署分区管理等基本任务,但分析发现,少数企业、少数药品存在利用省际信息差异实施不公平歧视问题的问题,因此国家医保局下发通知,要求2024年3月底前,各省要对网络药品实行最佳治理,实现同通用名称、同生产企业、同剂型、同规格的药品在各省杜绝不公平、歧视!
向下滑动即可查看所有内容。
文件还要求医保部门应提醒和引导药企主动调整网络**,经正式面谈提醒后,药企仍推卸责任或拒不改错的,可按规定给予信用评价。
2024年8月,国家医保局《关于实施信息互联互通推进药品互联网治理的通知》在医药行业广泛流传,通知要求各地在2024年11月15日前,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完成“活动区”**数据的清理和划分,并将所有数据推送到国家医保前台子系统与本地平台进行集中采购代理价格的查询和比较。到2024年底,国家医保局将公布全国同仿药价格、同品牌药品价格中位数、1个4%价格等统计信息。
从上述通知开始,医保局拉开了全国一流治理大戏的帷幕。
其实,全国最低价格的联动是普遍的要求,但过去联动主要是在联网的时候,如果出现降价后网络很难监控,大部分企业都是有意识的,在网络上产品数量较多的情况下,很少有省份能够密切关注每种产品的降价情况, 并随时联动。现在,实行药品价格专项管理,相当每一种药品都有统一的身份证,药品可以自动抓获,一旦产生了低价,就有可能立即联动全国。
如果说去年8月的通知为第一次联动提供了依据,那么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就是试水、演练。
通知要求,网上的常规药物**降低监测价格或低于现有网药的统计形成**。 但是,什么是监控价格,通知不明确,是中位数价格,1 4价格还是全国最低价格?这可能需要公司的关注。
药品集中采购只有第八批和第九批集中采购要求,入选药品列在非**区域网**15倍或最高中标价,现通知要求鼓励其他批次集中采购入选企业也降低非**省份的网值为1个入选**省份5倍或最高中奖价格。
省(间)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续)。药品以**省约定价格为准,非**省合理协调。 集中采购或连续选用**省网**药品统一为中标价格。 集中采购或者连续入选药品在非省网挂牌的,应当根据需要调整为监测价格或以下,或者按照既定协议执行。
《通知》还指出,在专项治理期间,为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稳定,防止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已申请上市、退出网络的药品(包括已申报但尚未办理手续的药品),除满足现有要求外,还将采取该地区的规则暂停从互联网上撤出低成本药物无正当理由中断供应的,应当按照药品和采购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实施信用评价处置措施,并相应约束生产企业的申请和投标资格。 然后是暂停受理高于医疗机构实际购买价格的药品申请
此外,为防止以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合格为由,出现无序涨价、过度涨价、虚增成本费用等“黄金销售”现象,通知还对超估药品申报上线提出了要求
1.生产工艺变更登记已经完成,其他同仿药评价过高药品的监测价格中位数高于网络,或高于原研药及参比制剂的监测价格。
2.尚未完成生产工艺变更注册,网络高于其他同仿药高估药品的监测价格中位数,或高于原研药及参比制剂监测价格的60%。
3.原研药或参比制剂未在国内上市,后续药品在网上市超过首家高评企业的监测价格。
4.其他不符合本区域高评药品上市规则要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