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岁的老奶奶病倒出院后。
他居然在法庭上起诉了5个孩子!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近日,厦门翔安法院公布了此案。
九十奶奶因为赡养费。
和你的孩子一起上法庭。
范太太今年91岁了。
他与已故妻子育有一子四女。
每月有3000元的退休金。
范老平时和大儿子住在一起。
大儿媳妇照顾她的日常生活。
今年年初,范太太因肺部感染等各种并发症住院**个月。 范太太出院后,需要专人陪同,需要长期服药。
今年7月。 范女士在法庭上起诉了她的五个孩子。
范太太每个月都会问他们。
支付护理费6000元,医药费1000元。
大女儿对此不接受,说妈妈明明有自己的积蓄,钱花完后孩子会再还。 其他三个女儿也表示,她们曾商量过每月花5000元雇护士,大家都同意每人付1000元,但目前范太太有钱,应该先付钱。
法院:阿宝生病了,需要照顾5个孩子,每人每月要交800元。
庭审后认为,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 赡养义务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履行赡养老人义务时,应当在经济上供养老人,照顾老人生活,给予精神慰藉。 成年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赡养费。
虽然范太太每月享受3000元的退休金。
但他现在已经91岁了。
很明显,他不再能够工作了。
以及需要照顾的虚弱和生病。
范太太的5个孩子。
应负责对范太太的照顾和照顾。
因为五个孩子没有达成共识,轮流照顾范太太。
因此,5个孩子每个月都要交纳范太太的护理费。
考虑到范太太的收入和实际需要、当地经济水平、赡养人的经济能力,法院判决护理费标准为每月4000元,即5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800元。 今年5月,范女士一共花了1000元买药,所以五个孩子每人要交200元的药费。
所以,这就是问题所在。
如果父母有稳定的退休收入。
孩子需要得到支持吗?
法官说了什么。 老年人的养老金是老年人的法定收入。
它不能替代子女抚养费。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孩子以父母有生活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但他们并不知道这是违法的。
即使老人每个月都有固定的养老金或养老金,也不能免除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但赡养费的支付标准与没有养老金、生活困难的父母不同。
法律条款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义务赡养、扶持和保护他们。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抚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日常照料和精神慰藉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保证患病老人得到及时的照顾和照顾;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 对于不能自理的老人,由扶养人承担照顾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人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照料。”
*: 厦门**.
由谢珂编辑,江波和钟伟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