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1日,2023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暨第十二届财经中国V论坛在北京举行。 在公司治理方面,国资委企业改制局原副局长秦永发在会上表示,今年是新一轮改革升级,公司治理仍是今年及今后一个年改革的重点。
**秦永发,原国资委企业改制局副局长。
秦永发指出,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在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升级中处于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治理仍是专家学者和企业家深思的课题,是由国企改革的方向决定的。
无论是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是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核心功能,把国有企业建设成为世界一流企业,现代治理既是关键和基础的制度保障,也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秦永发进一步表示。
谈及国有企业改革和公司治理的完善,秦永发概括为“统一”。
1.组合与凝聚”。 即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实现有机统一。
1、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导地位,实现有机融合,公司治理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机衔接。
秦永发表示,公司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公司治理研究不能忽视国家治理体系,适应国家治理体系的要求。
秦永发还提到,对公司治理存在误解,比如将公司治理等同于董事会。
凡是有公司治理的时候,就要成立董事会,我个人认为把公司治理等同于董事会是不合适的。 秦永发表示,董事会与公司治理是分开的,或者说把董事会看作是公司治理的整体,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处于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决策事项的数量等因素,片面机械地理解政策要求, 董事会的设立,相当于完善了公司治理。事实上,《公司法》并没有要求所有法人企业都设立董事会,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设立董事会,什么时候不成立董事会,应该根据投资者的意见、市场情况和企业的发展阶段来决定。
秦永发认为,公司治理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植根于国情、立足于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实践问题。
很多人说,我们没有资格把这个权力交给董事会,而董事会又把这个权力交给董事会监管不到位?授予的权利可以被取得和行使吗?秦永发在谈到董事会的职权时说,在实践中,要结合经济发展阶段、法治水平、市场培育程度等综合考虑,使董事会能够承担并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做到责任与权利并重,奖惩明确,否则即使将权力下放给董事会,也不可能取得好成绩。
本次论坛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新闻社指导,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中新经纬、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学术咨询委员会承办,中信改革发展研究会、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协办。 (中信经纬APP)。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JWVIEW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