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影《二十条》在春节档的全国热播,刑法第二十条的正当辩护条款再次引发社会各界热议。 近年来,一直“沉睡”的刑法第二十条逐渐被“唤醒”,从昆山反杀人案、福州赵宇案、赖源反杀人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正当辩护案件的合法准确处理,到“最高人民法院一科”《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颁布实施。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制度的运用仍存在很大的困难和痛点,如何使刑法第二十条真正成为正当防卫最有力的法律保障,那些面对正义而勇敢行动的人,仍然需要学者们的共同努力, 司法人员和辩护律师。
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发挥辩护律师积极推动正当辩护制度准确适用的作用,2024年2月26日下午,由大成刑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联合举办的“刑法二十条”座谈会在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功举办在北京,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法律界同仁、大学生、各界人士等近140人参加了会议。本次研讨会很荣幸邀请到10多位理论学者和实践专家,聚焦正当防卫制度,直接探讨社会热点话题。
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教授的主持下,研讨会正式拉开帷幕。 王教授对本次研讨会的积极反响和讨论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并郑重介绍了与会嘉宾,并表达了诚挚的欢迎和感谢。
演讲。
图片:刘彦宏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彦红教授在开幕致辞中指出,电影《二十条》在社会上掀起的热潮,引起了社会公众对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相关条款的极大关注。 这一条款在理论界和实践界都存在争议,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刑法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刘教授强调,各方应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深入研究该规定的法律依据和实际适用,为完善我国刑法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刘教授对出席研讨会的法学院教授和律师表示热烈欢迎,并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娄秋琴律师。
大成市刑事委员会主任、北京分所刑事组联席组长娄秋琴律师在致辞中表示,首先,作为法学院刑法硕士、诉讼法博士,我要感谢母校举办这样的研讨会, 特别感谢刘彦红院长、刑事科博士生导师顾永忠教授以及其他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其次,从刑事辩护的经验和学术研究的经验出发,阐述了刑法第二十条在实践中适用的难点和痛点。 最后,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期待与会嘉宾的真知灼见,希望理论与实践的充分碰撞能够形成一定的规律,为刑法第二十条在实践中的适用提供指导,为法治的进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讨论环节 1.
图片:Yu Chong教授。
第一场讨论会由中国政法大学余冲教授主持。 俞教授以我国正当防卫体系发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为引子,简要梳理了正当防卫体系发展的背景和关键节点。
图:顾永忠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顾永忠教授在致辞中指出,关于正当辩护制度的讨论自上个世纪以来经久不衰,但在理论、立法推动和司法实践中或多或少存在认知偏差,尚未达成共识。 特别是在司法实践领域,许多案件的裁判结果与人们的简单正义观和理想的司法观念存在较大差距,其根本原因是现有研究对正当辩护的正当理由依据仍缺乏深刻理解。 顾教授进一步指出,正当防卫的正当性源于行为本身,体现在正当防卫的分析和判定中应归纳为五大紧迫性:一是正当防卫的实施基于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犯。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犯罪行为。 其次,如果不能及时、有效、果断地制止此类侵权行为,国家公共利益、公民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将面临无法弥补的损失。 第三,面对违法行为,国家强大的公共权力无法及时有效地制止和保护。 第四,只有赋予公民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制止正在发生和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的权利,才能真正保证相关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当面对突如其来的违法犯罪时,犯罪者在常规认知条件下难以反击,也难以理性控制防卫的界限。 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对辩护人的要求不宜过于苛刻。
图:王平教授。
王平教授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演讲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以《秋菊的官司》和《二十条》两部影视作品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在特定环境和时代背景下如何正确处理违法侵权问题。 其次,王平教授分析了1979—1997年刑法中正当辩护条款的变化,指出与时俱进的立法与不变的司法还存在差距。 1997年《刑法》扩大了正当防卫的范围,赋予公民更多的权利,对过度防卫给予更多的量刑优惠待遇,体现了城市文明中的法治精神。 法律的启动往往不依赖于特定的个人或事件,其背后的根本驱动力在于时代的进步。 最后,王平教授以第二十条中的案例为例,以规范性保护的目的为指导,详细讲解了如何正确解决正当抗辩条款适用中的技术难题。
图为郭志龙副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郭志龙就正当防卫的限度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他以“余欢案”和“昆山龙阁案”为两起典型的正当辩护案件,指出在致人重伤、死亡案件中,认定特殊防卫的问题已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但在普通暴力的辩护中,对于国家能否承认对他人造成的重大防卫,仍存在争议。 侵犯人身自由的行为能否成立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不仅关系到两个公民之间的关系,而且关系到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国家不仅要通过非刑事化进程对暴力侵害人身和非法侵犯人身自由行为进行强有力的控制,而且要赋予公民强有力的防御能力。 只要有必要达到制止人身攻击的目的,原则上仍有可能判定相应的高强度暴力是正当防卫。 如果正当防卫的定义过于严格,国家治理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图:王勇律师。
大成刑事委员会联合组长、济南办事处刑事组组长王勇律师介绍了自己亲手处理的正当辩护“反杀人”案件,真实还原了案件事实和控辩双方关于正当防卫、过度防卫和专项防卫的适用争议和激烈争论, 并指出,在实践中适用正当抗辩的困难之一在于抗辩限额的确定。王律师指出,正当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根据施暴者的主观心理状态、违法侵害的危险程度以及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王律师认为,司法裁判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有价值取向和价值取向,具有示范效应。 司法裁判不仅要理性,更要尊重民意,有温暖和良知。 舆论是人民的简单意志,也是最基本的价值观,如惩恶弘善,不可能“惹事者有道理”和“杀伤者有道理”。
图:李跃佳律师。
大成刑委主任、长春分所刑事组组长李跃佳律师根据自己此前在检察院的工作经验指出,二十条在“沉睡”这么多年后被唤醒,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实际卷宗证据的复杂性和取证的难度。 现实中的真实案例与教科书中确定证据和事实的案例完全不同,案件的事实需要通过证据进行分析和判断; 二是司法人员固有的有罪推定思维; 三是司法机关面临的舆论压力和维持稳定的需要。 实践中,很多案件可以撤诉或者不起诉的前提是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不会对被害人产生负面影响。 李律师认为,紧急程度认定与不法行为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这就要求司法人员以更人性化的理念处理每一个案件,避免机械的正义。
第 2 节。
第二场讨论会上半场由中国政法大学王平教授主持。
图片:Yu Chong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于冲认为,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应该从两个层次来理解,具有分层思维。 首先是功能主义的观点。 正当防卫制度不仅是一种规范性判断,更是一种价值判断,它基于不同的时代观念和不同的刑法政策考量,决定了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范围、条件的放宽等,与过去相比,当今时代无疑正在走向放宽。 第二是称义的观点。 作为被授权的杀伤力或“斗殴”行为,只要满足第一级并且不存在负面条件(不合时宜、明显超过造成重大损害的必要限度等),就应承认正当防卫成立。 作为先行者,辩护人不宜对否定条件设定过低的要求,即法律难以强势,无论是基于辩护人有落入自身危险的风险,还是基于辩护人抗辩误判的权利,还是基于辩护人是否处于法律利益的优越地位, 或唐罗审议授予的“事后行动权”。
图:杨旭峰副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杨旭峰认为,近年来,学术界已经形成了几种激活正当辩护条款的方法。 一是要注意行为极限和结果极限的双重约束,避免过度防卫的滥用滥疽; 其次,它反思了实践中结果主义的根本原因,从法律依据上明确甚至重构了正当抗辩的正当理由基础。 三是主张过度防卫,使得后续的追击等行为有机会整体上被视为过度防卫; 四是扩大专项抗辩的适用范围,如灵活理解“**侧重于连续违规风险累计增加等; 五是引入防御性紧急避险、严重违法行为终局特征等创新理论,放宽时间要求。
第二场讨论会下半场由大成刑委组长娄秋琴律师主持。
图:李洪新律师。
他指出,《刑法》第二十条之所以成为僵尸条款,有那么多案件不敢适用,主要原因是司法理念和司法机关的考核机制,以及“无罪怀疑”的司法原则落实不充分, 期望司法机关有担当、有感情,敢于正确运用法律。最后,李总建议,在“可能存在现实的、迫在眉睫的危险”中,增加第二十条中的“持续违法侵害”一语,以便部分判决的裁判能够依法进行。 综上所述,法律人要有敬畏之心、有责任心、有责任心,让每一个公民都能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推动中国法治的健康发展。
图:于耀武律师。
大成刑委主任、吉林办刑事组组长余耀武律师讲述了自己辩护的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专案辩护案,由于“结果主义”司法观念的影响,在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他被判犯有故意杀人罪, 并且没有采纳律师认为是专项抗辩,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意见,最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本案的胜负看似在有罪与无罪的认定与刑罚的轻重之间取得了平衡,但实际上却违背了刑法的真正价值判断。 随后,俞律师还结合本案总结了认定家庭暴力致专项抗辩应当考虑的因素和裁判规则,呼吁法律界秉持决心,反对机械正义,提倡积极正义,切实落实第二十条,不被误用、不被误解,从而增强法治阳光,照亮司法程序。
图:李永辉律师。
大成刑委委员、石家庄办公室律师李永辉赞同王平教授关于辩护时间的观点,认为法律在辩护时间上应给予辩护人一定的“优惠待遇”,不能苛刻、加重辩护人的义务。 电影《二十条》中的无罪,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注和引导下,最终的无罪不起诉。 其实,不管是之前的余欢案,还是昆山龙阁案,都是发酵后才引起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上级机关重视的转折点,这也是司法实践的常态和无奈。 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承受着很大的压力,一方面是因为受害方的情绪失控,另一方面是因为法律的正确执行。 希望“法律不能让位给无法无天者”能成为社会常态,愿我们的法治越来越好!
互动会议。 讨论环节结束后,是互动环节的时候了。 大成刑委主任们也一一回答回答了同学们的问题。
大成刑委委员、沈阳分所律师赵庆阳说,从他作为法官的经验来看,实践中最困难的问题是客观事实能否通过证据来认定。 在证据学中,法律真理与客观真理并不完全相同。 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不让步法案》,公民享有不退缩的权利,现在公民权利意识已经觉醒,未来可以通过更详细的立法来确定公民防卫权的界限。
大成刑委协理组长、习办事处刑事组组长赵业红律师指出,公正正义的长期稳定实现不仅要靠司法机关,还要靠学术界、法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同时,赵业红律师认为,影片公安、检察、律师形象引发的热议,应该辩证地看待,能否促进公众对法治的关注应该成为主流评价标准,相关部门也可以通过联合制作更多优秀的影视作品来推动法治的进步。解决相关问题。
结束语摘要。 图:王志远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教授在闭幕总结中指出,今天各位嘉宾的发言非常全面、精彩。 电影《二十条》取材于两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科的《关于正当防卫的指导意见》,在桓案、余海明案的推动下,再次增加了对正当防卫制度的讨论。 然而,在这种热情下,正当防卫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率仍然较低。 其根本原因在于,司法机关的天平过度偏向制体制人,司法机关享有的公平性不足。 因此,进一步细化和制定自由裁量规则,未必能从根本上解决正当防卫条款的适用问题,启动正当防卫条款适用的关键是充分合理地赋予司法人员公平权,激发其适用该条款的主观主动性。 最后,王教授对研讨会的成功表示衷心祝贺。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彦红教授再次对研讨会的成功表示祝贺,并在闭幕总结中向各位嘉宾和会议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刘教授指出,今天的活动也是一场热身活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也将着力打造“中国政法大学辩护讲堂”系列重磅活动,邀请刑事辩护业务的顶尖专家参与刑事辩护活动, 促进刑事辩护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扩大中国政法大学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影响力。我们邀请所有客人积极参与。 最后,刘彦红教授祝愿各位嘉宾事业顺利。
合影。
至此,刑法“二十条”座谈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与会嘉宾分享的实务和理论分析等精彩纷呈,为推动正当防卫制度的准确应用留下了宝贵的知识成果。
合影。
未来,大城刑委将继续加强与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密切合作,促进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的融合与推广,为我国刑法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