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街村有20多家企业,工人大多是雇佣农民工,工资很低。 他们只领工资,不能享受南街村村民的福利待遇,这和在城里的民营企业打工是一样的。
南街村村民同时享受福利和红利。 这些红利实际上来自农民工的剩余价值。 这个逻辑没问题,对吧?
然后问一个问题,如果工人去私营企业工作,他们被剥削,而所有者是资本家,根据一些坚持阶级斗争的人的说法,他们必须被消灭。
同样是在南街村工作,村民集体“剥削”农民工的剩余价值,却被称作集体经济的典型,整天被称赞和呼吁全国推广? 如果整个国家都挺过来,那岂不是到处都是村民组成的剥削阶级吗? 那不是满是农民工的无产阶级吗? 那不是到处都会被打倒吗? 到处打架?
我想请那些坚持公有制和阶级斗争的人回答我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南街村的集体经济可以做好,带动村民致富是一件好事,企业家做好为国家提供就业机会缴纳利税的工作也是一件好事。
理解的人会给我上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