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的湖南妇女熊丽,一生中从未正式上班过一天,但她的婚姻却失败了三次。
她不工作也不生孩子,整天无所事事,由她94岁的母亲服侍。
什么样的家庭和成长环境,让一个成年女性走上如此奇特的人生道路?
让我们来看看这个名叫“熊丽”的女人非常戏剧性的50年生活。
1967年,熊力出生在湖南省一个普通的打工家庭。
她是家里最小的,有4个哥哥和1个姐姐,是这个五口之家中的老大。
刚出生的熊丽身材娇小,雪白,水汪汪的大眼睛像个洋娃娃。
当她哭笑不得时,她可以赢得家人的青睐。
如此一来,家里最小的女儿,在原本单纯的打工家庭中,就像是一抹粉红。
从她娇嫩可爱的第一声哭泣开始,她的父母和哥哥姐姐就非常爱她。
她已经成为这个五口之家的明珠,在她的手掌中精心呵护。
每当她想要什么时,她的兄弟姐妹都会争先恐后地满足她。
球拍、纸娃娃,只要她伸出小手,“姐姐”二字就能称呼她的兄弟姐妹。
熊丽也被这份爱情冲昏了头脑。 她变得风骚不听话,父母和哥哥姐姐不敢对她有丝毫的批评,生怕她生气。
于是,她逐渐养成了以自己的方式做事的脾气。
在她看来,世界应该只围绕着她一个人转。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熊丽13岁。
今年,这个家庭的打击落在了一家五口身上——父亲在一次事故中去世。
母亲突然成了寡妇,哥哥姐姐们为了维持生计,被迫外出打工。
本该团聚温暖的家,突然空无一人,只剩下母亲和熊丽两个人。
母亲把所有的爱和期望都寄托在最后一个女儿身上。
李凤玲不让熊丽做任何家务,什么都自己做。
哥哥姐姐们也寄钱回家,希望熊丽能好好学习。
然而,学习毕竟不是熊力的强项。
初中毕业后,她没有被考上高中,在家什么都不做。
李凤玲不忍心让女儿出去打工,就在家里“养”她。
八十年代,舞蹈在年轻人中流行起来。
无聊的熊丽经常和朋友一起去舞厅。
在那里,19岁的她遇到了她未来的第一任丈夫,一个在全国各地做生意的富商。
富商一眼就被熊丽的美貌所吸引,于是对她做了一个大大的宠爱姿态。
在那个制度不完善、规则不完善的时代,成功的商人拥有优越的地位。
他们有车有房子,可以轻易改变一个女人的命运。
面对如此奢侈的追求,熊丽毫不犹豫地结婚了。
结婚后,她过着妻子想要的奢侈生活,拥有了一个又一个奢侈品牌。
好景不长,没有文化的熊立与富人阶层格格不入。
她的丈夫渐渐厌倦了她对花钱的嗜好。
最终,在一次争吵中,两人离婚了。
丈夫还是不忍心让她陷入困境,给了一大笔赡养费。
但这笔钱很快就不够熊丽了,他过着富足的生活。
随着她的出现,熊丽又找到了第二任丈夫。
这次是当地的一个小老板。
只不过这个老板远不如上一个有钱,熊立的自私和奢靡一直没有得到纠正,这段婚姻维持了一段时间后,就以失败告终。
离婚后,熊丽又回到了家乡。
经过两次婚姻和两次离婚,她已经30多岁了,但她仍然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面对年迈的母亲,她依旧“娇生惯养”,整天无所事事,任由母亲伺候她。
母亲只能勒紧裤腰带,用微薄的退休金养活女儿。
对熊丽来说,最舒服的日子,是她上中学时妈妈照顾她的那段岁月。
所以她选择永远留在那里找一个人来承担人生的重任,你就会像中学时一样被宠爱。
后来,她找了一位环卫工人做丈夫。
这是她的第三次婚姻。
但这并不是她梦寐以求的生活,没过多久,她就再次提出离婚。
当她第三次回到家时,她面对的是70多岁的母亲。
这一次,熊丽放弃了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她直接选择了最舒服的路——住在年迈的父母身边,找人扶她养老。
对她来说,这个人应该是生下她,抚养她的亲生母亲。
无论老母亲如何努力,她都没有丝毫的愧疚感和反省。
在她看来,生下她的母亲应该在她一生中的每一个细节上为她服务。
老母亲已经90多岁了,也快50岁了,但这种扭曲的角色转换,对她来说却是理所当然的。
2019年6月,悲剧发生了。
买菜回来的老太太不小心摔倒了,股骨骨折了。
熊丽立即联系了她的三个哥哥,让他们负责将他们送到她母亲的医院并支付医疗费用。
她从未想过自己的职责和责任。
弟兄姊妹们为医疗费争吵不休。
兄弟俩质疑熊丽没有尽到照顾母亲的责任。
另一方面,熊立正确地认为责任在于他们的兄弟。
她认为,既然她有母亲的房子,她就应该付钱。
这种不怀好意的想法激怒了兄弟俩。
母亲病卧病在床后,熊丽还是走自己的路。
她再次找到她的兄弟们,要求他们支付后续的医疗费用。
兄妹俩又为此大吵了一架,甚至还和村委会闹了起来。
最终,在村委会的斡旋下,达成共识,合理安排母亲的养老金和医疗费。
这种有血有肉的纠纷在当地社区受到广泛批评。
大家都在说熊丽的无耻——一个50多岁的女人,不工作也不生产,整天只挥霍父母的血汗钱,就连妈妈生病时也不会有一点自省和反省。
熊丽长期依赖父母,就是我们所说的“啃老”。
“啃老人”不仅是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国法律,成年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如果像熊丽这样有工作能力的成年子女长期不工作不赚钱,靠老人养老和社会救助基金生活,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啃老人”。
“啃老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老年人的利益,也违反了公序良俗。
如果熊丽作为成年子女没有收入**,她的母亲就要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而这笔钱还是纳税人的血汗钱。
可以说,熊立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损害了其他纳税人的利益。
因此,法律必然会严厉惩治“啃老人”的不良行为。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遗弃罪是指拒绝赡养年老、年幼、生病或者其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意味着,如果熊丽继续做自己的事情,拒绝工作赚钱,依靠母亲养活,她很可能面临长达五年的监禁。
这也将作为对其他“巨婴”的警告。
熊丽,一个在生活中“失败”过的人,与她从小所处的家庭环境和教育方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她从小就是家里长辈的明珠。
她的父母和哥哥姐姐爱她到了溺爱的地步,让她变得傲慢和放肆。
她的所有要求都会得到满足,即使这些要求是不合理的。
这使她养成了自私的性格。
她认为,整个世界都应该围绕着她转,每个人都应该无条件地满足她。
当她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时,她会猛烈抨击。
但无论她如何发脾气,她的家人都不会丝毫责怪她。
反倒怕她哭了,大人会更宠她。
这无疑鼓励了她鲁莽行事。
熊丽初中辍学后留在家里,妈妈没有催促她学技能,也没有外出打工,而是让她在家度过无所事事的日子。
母亲只希望女儿幸福快乐,没有别的。
这种溺爱,让熊立渐渐养成了懒惰自私的气质。
她从未经历过自力更生的生活,也从未为家庭生计做出贡献。
到了工作的时候,她已经失去了努力工作的意愿和能力。
由此可见,熊丽一生的失败,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极度溺爱的教育方式造成的。
父母的爱是伟大的,但它也需要原则和底线。
否则,很容易宠坏孩子,伤害他们一辈子。
像熊丽这样的“巨婴”长期依赖父母的情况并不少见。
“啃老”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特别是在一些背景落后的地区。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缺乏道德教育是重要原因之一。
要“啃旧”这种丑陋的社会现象,仅仅依靠法律惩罚是不够的。
更需要从德育入手,从婴儿入手。
从小,孩子就应该了解家庭成员之间的责任分工和独立生活的重要性。
这样一来,像熊丽这样的案例就会少一些。
当家庭教育的第一道防线失效时,学校教育和社会**就成了第二道防线。
要依靠学校等在这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唤醒那些“巨婴”的良知,让他们自觉回归本位,成为对家庭和社会有贡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