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饰孙伟还有两种常见的方法:
论据一:朱玲只中毒了两次,所以不能排除陌生人作案的可能性。
因为朱玲父母求助的实验室技术不够成熟,不可能通过头发多次发现朱玲中毒,只能根据朱玲至少中毒两次的事实,推测朱玲至少中毒两次, 这给了洗白者很大的操作空间,称朱玲的案子不排除陌生人作案的可能性。然而,随着中国科学家何敏女士在2018年使用新技术测试朱玲的头发,这个问题已经不复存在。 朱玲第一次脱落的7厘米长的头发,至少有25次铊摄入异常。 所谓异常,是指朱玲头发中铊含量正常的20倍以上。 根据亚洲头发的平均生长速度,赫敏的团队推测,朱玲最早应该是在8月中旬中毒的,而长发脱落的时间是12月中下旬。 也就是说,在四个多月零100多天的时间里,**至少给朱灵下了25次毒死。 这个测试结果不仅否定了陌生人犯罪的可能性,而且基本排除了普通熟人犯罪的可能性,只有和朱玲接触时间长的人才能做到,而朱玲在中毒期间一直待在学校。 仅凭这一点,她的室友也无法幸免于怀疑。 更何况朱玲的物品被偷了两次,钱财贵重物品都没有丢失,生活用品全部丢失了,这才说是奇怪的事情。
论点二:朱玲最早是在1994年8月中旬被毒死的,当时正值暑假,朱玲不在学校,孙伟是不是去朱玲家毒死了他?
赫敏教授的测试结果出来后,孙伟的洗地工们拿出了上面的一套论据,为孙伟洗清了罪名。 但事实是,清华大学有安排小学期的传统,1994年8月7日开学,朱玲班主任张丽证实,当时朱玲正在上小学,所以朱玲在8月中旬中毒时恰好在学校, 不在家。至于朱玲的四个室友有没有参加这个学期,我还没有看到任何相关报道,但是顶尖学生聚集的清华,这个学期的参与比例非常高,四个室友没有参加这个学期的概率极低。 只要其中一人参与,室友中毒的可能性就完全有道理。
此外,根据朱玲室友王琦和朱玲父母的**记录,孙伟在第二年下学期,即93年9月到94年7月进入实验室,所以她有条件在94年8月中旬毒死朱玲。 而很多给孙伟洗地的人,一直说毒的来源不一定来自实验室。 如果按照他们的逻辑,那么就算孙伟在94年8月之前没有加入实验室,她也有可能从其他来源获得铊,这算是回旋镖了。
下图为朱玲7厘米长头发的检测结果,A为头发的外部检测结果,B为内部检测结果。 我们看到,外部和内部水平高度一致,甚至内部铊含量更高。 这推翻了很多人认为朱玲的头发接触了铊,而不是摄入体内的论点,也与朱玲和清华大学关于朱玲从未做过铊测试的证词一致。 朱玲被故意毒死,而且是几十次。
下图为07厘米短发的检测结果,这个结果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首先,朱玲短发中的铊含量暴涨,单位面积内的铊含量比长发中的铊含量高出四五倍,这说明**对朱玲的仇恨增加了,所以他加大了剂量,想要直接杀了她。
其次,除了铊,在短发中还检测到了大量的铅。 有人分析说,**可能是在试图误导医生的治疗和警方的调查方向。 我觉得这个分析是有道理的,因为铅中毒和铊中毒的症状有一定程度的重叠,而且铅很常见,所以医生做重金属中毒检测,一般先做铅中毒检测。 **就是让医生发现铅中毒,开始按铅中毒**,从而耽误救援时间。 一旦医生确定铅中毒,**自然会根据铅中毒进行调查,调查的方向就会不对。
以下是中国科学家赫米女士对测试结果的简要总结。
其实说实话,就算赫敏女士在2018年没有做过测试,这个案子也会被调查。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点,从来没有法律规定说必须有 100% 或接近 100% 的概率才能决定一个案件,这是不可能的,世界上没有这样的法律。 一般原则是,只要法官非常确定,他就可以做出决定。
朱玲确诊铊中毒后,父母立即向清华大学报案并报案。 随后,朱玲的卧室里发生了一起离奇的盗窃案,朱玲的口红、沐浴露、水杯、洗发水、**眼镜液等生活用品全部丢失。 显然,**把毒药放进了这些生活用品里,在得知学校要报案后,他迅速销毁了这些关键的直接证据。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实际上还有其他切入点,例如犯罪的条件和犯罪动机。
毒死朱玲的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下毒者应该是朱灵的熟人。
在赫敏测试朱玲的头发之前,据说朱玲中毒的次数至少是两次。 至少两次中毒事件并没有引起朱玲、他的父母和室友的警觉,他不太可能是陌生人。
第二,投毒者应该与朱玲发生冲突。
不能完全排除朱玲遇到凶手,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应该会有一些类似的案件,但是没有。
第三,投毒者能够轻松进入清华大学,对朱玲的宿舍非常熟悉。
清华大学报警时,投毒者立即拿走了朱玲的杯子、牙刷等生活用品,根本没有碰朱玲茹的钱包等物品,可见她对朱玲的卧室非常熟悉,而且这种熟悉程度已经降低到很小的程度。
第四,投毒者应具备化学专业知识,并容易获得铊。
当然,也不能排除下毒的人根本就不懂化学,她只是偶然知道了铊的存在和用途,然后碰巧知道了**找不到的获得铊的方法,然后恰好杀死了朱玲。 但这种情况的概率肯定低于中奖500万彩票的概率。
下毒者应该是清华大学的人,有化学背景,能很容易接触到铊,可以随意接近朱玲而不会引起怀疑,对朱玲的卧室非常熟悉。
铊的销售是有规律的,普通人很难获得,更别说知道铊的毒性了,当时清华大学只有一个研究小组对铊进行过实验。 这个课题组一共有七人,其中教授2人,研究生3人,男研究生3人,本科生2人,男一女,唯一的女本科生是朱玲的室友孙伟。 从作案动机的分析来看,两位教授、三名男研究生和一名男本科生,与朱玲的交集太少,没有明显的矛盾,自然缺乏作案动机。 从案发条件来看,七人研究组虽然有获得铊的条件,但除了孙伟之外,其他人都很难自由进出女生宿舍,更别说至少两次进入朱玲宿舍,在朱玲的随身物品里放毒药了。 虽然没有发现有毒物品,但根据基本的逻辑推理,案件的背景已经梳理出来。 当然,这些只是推理,不足以定罪,所以需要一些证人的证词来支持这个推理,比如宿舍管理员和同学的证词等等,甚至对嫌疑人的测谎仪。 这个案子本来可以推进的时候就中止了,这不是很奇怪吗?说实话,如果是普通人,这个案子不仅会被调查,甚至会被裁决。 不过,嫌疑人的身历比较高,对于这种人来说,需要非常完美的证据才能被定罪,这也是同一个人命运的体现。
朱玲的父母在接受采访时提到,调查人员曾告诉他们,孙伟是最大的嫌疑人,并安慰他们,只要上级批准,就可以立即提起公诉,这样他们就可以放心了。 但朱玲的父母等待的不是公诉,而是孙伟获释、中止侦查的消息。 朱玲的父母一脸疑惑,反复询问办案人员,最后对方对他们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他们说:“你太老实了吧,我们能做的都做了,现在案子就在这里僵住了,实在推进不下去了。 后来,朱玲的父母得知,朱玲的案子已经变成了局长的案子,普通办案人员不再有讯问的权利,之前的证据也不再公开。 这也是为什么朱玲的父母一直在申请公布案件的细节。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孙伟的结论是调查已经暂停,这意味着孙伟仍然是嫌疑人。 如果你是一个普通人,那么你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案件的唯一嫌疑人,即使你被释放,只要你没有得到结论,你就永远是嫌疑人,你的工作和生活都会受到影响,比如你肯定不能参加公开考试, 而且出国会很困难。当然,我说的是普通人,孙伟绝对可以出国,但至少是一个污点。 如果孙不是**,她和她的家人怎么会接受这个结果?然而,他们只是接受了它。 仅此一项就足以说明很多。
至于为什么朱玲案只是中止而不结案,我认为有两种可能:
1、我怕事后案件被推翻,我来承担责任;
2、办案人员对朱玲的父母表示同情,但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继续调查,只好放弃,但坚持不能结案,只是为了给朱玲的案子保留未来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