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轻伤是指对人的肢体或外表造成损害,听力、视力或其他器官功能部分受损,或其他对个人健康有中度危害的伤害,包括一级轻伤、二级轻伤和轻伤三个等级。 轻伤(一级)是最严重的轻伤,属于刑事案件。 根据《人身伤害程度鉴定标准》,一级轻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颅脑和脊髓损伤。
2.面部和耳廓损伤。
3.助听器的听力损失。
4.眼睛损伤、视力障碍和其他视觉器官损伤。
5.颈部受伤。
6.胸部受伤。
7.腹部损伤。
8.骨盆和会阴损伤。
9.脊柱和四肢受伤。
10.手部受伤。
11.脚部受伤。
在具体评估中,不同部位的轻伤一级标准也不同,例如:
1.对于颅脑或脊髓损伤,轻伤的一级标准是植物人状态; 或四肢瘫痪(肌肉力量水平 3 级或更低); 或偏瘫或截瘫(肌肉力量 2 级或更低); 或单瘫(肌肉力量水平 2 级或更低); 或半身或部分体型,完全**缺乏感觉。
2.对于面部和耳廓损伤,轻伤的标准是毁容(严重); 或面神经麻痹(一条额线消失,睑裂变扩大,无法皱眉,鼻唇沟浅等); 或口腔颌面部损伤、牙齿脱落或超过 2 颗牙齿折断。
3.对于助听器的听力障碍,轻伤 1 级的标准是双耳听力障碍 (41dB HL); 或双耳严重听力障碍(61dB HL); 或言语和听力障碍(71dB HL); 或听力障碍伴有一侧耳廓缺失(除听力功能障碍外,另一侧耳廓有上述类型的损伤之一)。
4.对于眼外伤和视力障碍等视神经损伤,轻伤的标准是失明; 或双眼视力低下 2 级; 或中央视野光敏度丧失超过20°; 或视场半径小于 5°。
5.对于颈部损伤,轻伤 1 级的标准是颈部前部的单个伤口或疤痕长度为 100cm以上; 或颈部前部有疤痕,累计长度为180cm以上。
6.对于胸部损伤,轻伤的标准是心脏挫伤引起的心包积血; 或心脏挫伤导致心壁血栓形成; 或由心腔容积受损引起的急性心功能不全(室间隔缺损)。
7.对于腹部损伤,轻伤的标准是胃、肠、胆囊或胆道全层破裂,需要手术**; 或胰腺破裂,需要手术**; 或输尿管破裂,需要手术**等。
8.对于骨盆和会阴损伤,一级轻伤的标准是骨盆骨折畸形愈合; 或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 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或膀胱破裂修复后出现严重瘢痕,导致挛缩。
9.对于脊柱肢体损伤,轻伤的标准是脊柱侧弯或脊柱后凸超过30°; 或四肢长骨骨折,成角畸形15°,肢体缩短4°0cm以上; 或有肢体长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逆转性等。
10.对于手部损伤,轻伤 1 级的标准是手部功能累计丧失高达 36%; 或超过5%的双手手掌缺失或超过20%的手掌功能不正常; 或双手十指缺失30%以上,或双手十指缺失30%以上。
11.对于足部损伤,轻伤的标准是足部骨折导致的足弓结构破坏; 或足部脱节、缺陷或完全脚趾损失,累计相当于一个足弓结构的破坏1 3 或更多; 或踝间关节被切断或缺损,直至胫骨上部直径的一半以上; 或一只脚的足弓结构部分破坏,积聚 4 个脚趾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轻伤一级的一些标准,其实还有很多其他标准,所以具体的考核需要根据《人体伤害程度考核标准》来评价和判断。 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尽量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情况,以免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