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通意外援助**? 有什么要求? 如何申请? 让我们在本文中讨论它。
1. 什么是交通事故援助**
交通事故救助**,全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是国家为帮助**特定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人**而设立的。
这里的“救助”的法律性质,其实就是“预付款”。。也就是说,受害人不能从责任方和救援方**获得双重赔偿,如果多拿了就要退还**,责任方不能因为救援方的救援**而免责,救援方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订)。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性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制度。 具体措施由***规定。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救治。 发生事故的车辆参加机动车强制性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救援费用; 救援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未参加机动车强制第三方责任保险或事故发生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应提前支付部分或全部救援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管理办法**(2022年实施)。
第二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赔偿的,应当退还预先支付的相应救助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中死者身份无法确认或者受益人不明的,救助管理机构可以在扣除预先支付的救助费和丧葬费后,保留死者代为领取的赔偿金,并在确定死者或受益人身份后, 依法处理。
2. 交通事故援助金预缴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满足交通事故救助金预付款的条件**:
1、需要抢救的是交通事故中的第一个人
2、需要提前支付的物品只能是丧葬费和救援费:救援费用,一般来说,是保证伤者不死亡的最低成本,一般只支付前七天的救援费用。
3、强制交通保险不能提前支付相关费用:具体原因可能是以下原因之一:
没有强制交通保险:即肇事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交通保险;
强制交通保险不足:即救援费用超过强制交通保险的责任限额;
找不到强制交通保险公司:即撞车后逃脱的机动车。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管理办法**(2022年实施)。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救援应当支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丧葬费和部分或者全部救援费用:
(一)救援费用超过强制交通保险责任限额的;
2)事故发生的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交通保险的;
3)机动车事故后逃跑。
救援** 一般情况下,应自接受救援之日起7天内提前支付受害人的救援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天的救援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 具体费用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抢救费用,是指医疗机构按照有关准则和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辆受伤人员进行临床诊疗的医疗费用,以及生命体征不稳定、不采取救助有生命危险的伤员的医疗费用未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或造成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的相关指南和规范。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丧葬费,是指丧葬所必需的骨灰运输、储存、火化、保管、安葬等服务费用。 具体支付标准由救助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参照有关规定确定。
三、如何申请交通事故救助**
1、需要提前支付救助费用的,交警部门应当通知管理机构,医院和受害人及其亲属也可以自行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
第九十条 强制第三人责任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保险公司需要承保救伤人员的交通事故。
为抢救伤者需要提前支付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管理办法**(2022年实施)。
第十七条 救助受害者工作完成后,医疗机构可以向救助管理机构申请预付救助费用,并提供救助费用需要预付的相关材料。
受害人或者其亲属可以向救助管理机构申请预付救助费,救助费尚未支付的,医疗机构应当协助提供救助费需要预付的相关材料。
2、如需要提供协助提前支付丧葬费用,受害人亲属只能自行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管理办法**(2022年实施)。
第十九条 如遇有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人支付丧葬费的,由受害人亲属向公安机关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向救助管理机构提出提前申请。
对遗骸无主或者无法辨认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按参考或引用顺序):
1.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订)。
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管理办法**(2022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