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禹益保发2023年第40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长期护理保险的残疾标准由3级(重度残疾(重度残疾(重度残疾))扩大至2级(中度残疾)。 这意味着2级(中度残疾)人员按规定纳入长期护理保险福利范围。
1.改善享受治疗的方式。
为了更好地为享受治疗的人提供护理服务,提高享受居家治疗的人的护理服务水平,将治疗方式改进为:
1)在家综合护理。由指定护理机构提供的家庭护理(称为机构护理)和由个人照顾者提供的个人护理(称为个人护理);
2)机构家庭护理。与原来的家庭护理相同。
3)机构集中护理。在同一机构进行集中护理。
在《通知》实施前,已按原居家个人护理待遇享有待遇的被保险人可继续按照原有的治疗方式和标准享受待遇,并鼓励被保险人改变治疗方式。
2.提高治疗结算标准。
重度残疾人治疗结算标准调整为:综合居家照料(含机构照料30元/天,个人照护20元/人),机构居家照护每人60元/天,机构集中照护60元/人。
中度残疾人治疗结算标准为:联合居家照料(含机构照料12元/天,个人照护8元/人),机构居家照护20元/人,机构集中照护20元/人/天。
被保险人在享受福利期间住院的,按照被保险人按照上述标准实际享受的护理服务进行结算。
3.调整护理服务项目。
基础护理服务项目由原来的5大类24个项目进一步划分为6个大类28个项目,并增加了“**护理”类目,对原有项目进行了完美调整。 根据不同程度的残疾和待遇享受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各种服务包。
4. 解释按付款年限计算。
按照《关于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和延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俞任社发2014年第128号)等文件的规定计算。 居民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按8:1的比例折算为第一级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期一并计算。 如果基本医疗保险连续投保,合并后的缴费期限大于或等于24个月,则视为“员工医疗保险连续24个月(含视定缴费期)的保险缴费记录(含视定缴费期)”。
5.明确四种退款类型。
自2022年1月1日起,符合以下条件的退票人可以申请退票。
1)死亡退款。被保险人按年缴纳下一年度的长期护理保险费后,于同年12月31日24:00前死亡; 或需补缴保费不足15年才能享受福利,在缴付保费后但未享受福利前死亡的;
2) 退还重复付款。个人被保险人按年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后,在年中与用人单位转投保险,形成重复支付;
3)退休后支付更多的退款。具有个人身份的被保险人,在当年缴纳一次性长期护理保险费后,在年中退休,导致多付;
4)处理过程中多付的款项。由于延迟处理员工的退休或死亡程序、系统故障等而导致的多付。
《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从 2024 年 3 月 1 日起享受福利的人将根据新的治疗方法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月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