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彼此不同意,就会“开箱吊人”。
如何驱散网络的愤怒? 四位代表建议。
出台反网络暴力法
提高“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水平。
代表仁钦扎西。
毕胜龙代表。
卢曼代表。
代表陈诚. 今年的工作报告强调,要完善网络综合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仁爱的网络文化。
3月5日,在与记者谈及网络暴力治理时,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强调了“紧急”二字。
近日,“网络厕所”、“开箱吊人”、“打狠PK”等网络术语被“新鲜出炉”,但其具体含义却令人困惑。
“网络厕所”是指当事人的“厕所号”**、网友在网上社交平台发布的行为或言论,账号所有者会以匿名形式发送贡献。 所谓的“厕所号”原本是一个公共交流空间,但它已成为网络欺凌和侵犯个人隐私的来源。 在网络纠纷中,网民的个人信息被“剥光”,随之而来的是各种恶意攻击、诽谤、煽动......仇恨
网络暴力引发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它很容易毁掉一个人的生命甚至生命,带来严重的后果。 那些躲在网络空间,肆意说坏话的人,践踏了现实社会的公序良俗底线。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马多县华石峡镇党委书记仁庆扎西说。
谈论为什么网络暴力呈上升趋势青海省指南县河东乡王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是重要原因。 网络环境具有公开性、虚拟性、匿名性等特点,与线下侮辱诽谤相比,借助网络平台进行的侮辱诽谤在传播性和危害性上明显要大得多,对受害者的影响也难以消除。 ”
虽然一些网络欺凌者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考虑到事件对当事人的后果,很多网友认为处罚太轻,难以有效遏制和震慑网络暴力。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网络暴力的法律,关于网络暴力的规定分散在《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中。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建湖县天河生态农业合作社董事长、高作镇陈家村党支部书记陆曼建议,要开展专项立法,整治网络暴力。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戏剧家协会副会长陈诚认为“面对日益暴力的网络暴力,现行刑法主要惩治侮辱罪和处罚罪,并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难以完全匹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 以及打击网络暴力犯罪的实际需求。建议在侮辱罪和**罪中增加“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级别,并设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以体现法律的威慑作用。 ”
鉴于“投诉后方可处理”的规定,可以考虑将特定情况下的诽谤罪由自诉转为公诉。 陆曼代表进一步表示,检察机关积极行动,杭州女子捡快件案由自诉转为公诉,向社会传达了面对网络诽谤、网络侮辱等行为,司法机关能做到、敢于管! 检察机关通过高质量、高效的办案工作,将法律规定和精神贯彻落实。
预防与事后补救同样重要。 陈诚代表认为,目前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后救助方式无法完全适应网络领域的新变化,加强平台事前审查责任更为迫切,平台的事前审查责任应在法律上明确。
记者注意到,针对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不良信息等网络黑灰色产业治理中出现的问题,检察机关正在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解决方案。 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对“人肉开箱”、“网上厕所”等严重侵害公民人格权益的违法情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预防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特价值,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应对网络暴力方面,检察公益诉讼预计也会很高。 “仁钦扎西代表说。
*:P检察院**·中国两会法治特刊 作者:杨璐佳 闫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