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网络安全局部署了百日专项行动,打击整顿网络谣言。
专项行动启动以来,红河州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采取多重措施,依法打击一伙恶意编造、散布网络谣言的人,全力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晰与安宁。
捏造“揉热点”的虚假言论并处理!
5月19日,老网警工作发现,有网友在朋友圈等多个平台发布了涉及“胡新雨”的热点事件,某声音,某手,标题为:
胡新宇事件不知道通话内容“、”胡新宇失踪背后的阴谋“、”致远中学校长再次爆出惊心动魄的秘密“......
相关内容一经发布,立即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经调查,该系列**的发行人是杨某某,他立即被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在讯问中,杨某某承认自己是想获得人气、吸引眼球、赚取流量明知官方已经公布了胡新宇案件的调查结果,他还是制造了一些不真实的“胡新宇事件”,并在多个平台上传播
目前,葛九市公安局已依法对杨某实施行政处罚,并已采取措施取缔其网络造谣账号。
**虚假信息,调查!
5月9日,远洋网警发现网友李某音平台发布“新生儿赤身裸体躺在地上,浑身是血”的**,并附文:
广西某学校一名学生在宿舍分娩后从六楼摔下来,婴儿身上的脐带没有被剪断,被丢弃在空地上。
**迅速引发了网友的评论,**影响相对较差。
经远阳网警核实,这**反映内容不实,相关学校公开散布谣言
为了避免谣言进一步传播,警方迅速找到了发布者李某,并打听得知,李某在某平台上看到了谣言,觉得孩子很可怜,于是在加了“不爱亲不疼”的文案后放了出来。
目前,远洋市公安局已依法对李某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李某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删除了相关**。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危险、疫情、警方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 通过排放虚假或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来扰乱公共秩序。
(三)威胁放火或者排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是违法的。
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邀请网友理性发言。
不要散布谣言,不要散布谣言。
对于恶意谣言和谣言。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起诉。
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