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一则“老人被埋在地下20年后,他的孩子们接到墓地管理部门的通知,如果不续费,骨灰将被移走”的消息在民间传播开来。
很多从未经历过类似事件的人都震惊了,人们花几万甚至几十万元为家人购买的“风水宝地”,不是永久业权房产吗?
合著并支付如此大笔钱,只是“租金”,如果不按时续租,已故亲人很可能会陷入“无家可归”的境地。
消息一出,自然引发了广泛的争论,那么以管理一方为目的是否合法呢? 这个“20年”从何而来?
在中国的殡葬文化中,中国古代普遍使用土葬。 因为古人讲究“入人间求安”,所以埋葬通常意味着一个生命的终结,也是大多数人的最终归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土葬作为封建传统的一部分,逐渐失去了生存空间。 为了摒弃相对落后的殡葬制度,并考虑到土地占用和环境保护的问题,火葬逐渐出现。
1985年,我国颁布了《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大中城市,特别是人口稠密、空地狭窄、经济水平领先的地方,应实行火葬。
在那个时代,火葬几乎成为城乡标志的重要指标。 不得不说,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耕地不足的问题,也为今后火葬的广泛实施奠定了基础。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的日益便利,城市周围的农村地区已经得以发展。 空置的土地也让许多人看到了赚钱的机会。
或许是因为中国人还希望亲人去世后,能有一个地方可以定期举行追悼会,即使很多城市已经普及了火葬,也丝毫没有影响到城市周边墓地的销售。
随着我国的老龄化逐渐老龄化,同期房地产也在快速发展,土地的价值似乎在短短几年内就成了最宝贵的资源,这不仅体现在房价上,也体现在墓地的增加上。
如今,许多大城市周围的墓地,或者一些美丽墓地的墓地,已经超过了大多数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平均价格。
这无疑增加了较不富裕者的负担,但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最初以高价购买的墓地在几十年后被告知必须支付墓地的费用。
墓地管理机构的这种做法自然引起了消费者的反感,甚至有人干脆把相关公司告上法庭,那么他们的做法合法吗,口中的“20年”期限又是什么依据呢?
我国的公墓用地主要分为两部分,其中作为公益性公墓,通常作为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由地方集体共同负责,对象主要是辖区居民的未来。
但是,这种形式主要集中在农村和乡镇地区,这些地区的主要优势无疑是土地资源丰富。 作为墓地,在费用方面,它还旨在保持成本并为邻居服务。
另一方面,有一个商业墓地,顾名思义,它是一种将土地出租给个人并用它来埋葬其家庭成员的骨灰以换取利润的商业形式。
因为第一商业墓地不受集体定价的影响,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调整,当土地高的时候,再加上中国人对“厚葬”的痴迷,导致了现在人们觉得“死不起”的感觉。
但是,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土地没有私有化的国家,从这个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在商业墓地中,墓地的建造者和墓地的管理者都没有相关土地的所有权。
既然没有所有权,他们向消费者收取费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到蛛丝马迹。
从法律上看,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产权和债权两种。 相关案件中的墓地使用权可以直接理解为墓地的使用权。
有一种说法认为,墓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土地使用权并列,作为一种独立有效的产权形式存在。
但是,这种观点目前只存在于理论概念中,并没有在《物权法》中作为明确的法律规定。 这种情况也使得目前墓地权属的管理和定义含糊不清。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中国在商业用途使用权和规制方面缺乏明确的规范和准则。 与之前新闻中提到的“20年”权威一样,这个数字存在似是而非的矛盾。
根据土地利用性质的不同,我国法律规定的居住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为70年,工业用地和教育文化用地的使用期限为50年,综合用地的使用期限也是50年。
显然,这个时期不同于前面提到的墓地20年使用期,更像是墓地建设单位,或者是墓地管理单位与墓地购买者之间的维护和管理周期协议。
20年一词最早出现在1997年民政部发布的有关文件中,但该文件规定墓地和骨灰的存放空间应具有使用年限,原则上期限为20年。
由此可见,这一相关建议是建立商业墓地收费保全期限的依据。 但是,由于对相关文件的描述过于简短,在随后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争议。
例如,使用期满后,不提及下一个治疗计划。 也没有迹象表明消费者需要如何续费,以及如果续费超过时限,是否会延期。
法律条文不明确也为商业坟场经营者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因此,当消费者面对对方的一些不合理要求时,很难用法律要求来保护自己。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改善现状,让殡葬业更加健康地发展呢?
从以上法律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墓地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与物业管理人与居民的关系相似。 居民通过支付定期管理费来维护使用和储存墓地的权利。
为了解决管理者与消费者在墓地运营中犹豫不决、责任不明确而引发的频繁纠纷,下一步应该在法律法规层面对相关流程做出更明确的规定。
首先,在使用寿命方面,应该明确定义。 例如,当今行业普遍使用的20年时限要求墓地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明确的合同。
此外,还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使用权续期届满,消费者续约不及时时,应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和充分的过渡期。 这一时限可暂定为一年左右。
其次,对于墓地转让等特殊情况,也要在签订正式合同的基础上明确转让流程,严格监管受让人身份,保障消费者切身利益。
从法律上讲,墓地使用权应尽快纳入《物权法》规定的商业建筑用地部分。 只有对商业墓地给出明确的定义,才能使行业更加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消费者在每期结束时按时支付费用,墓地作为商业用地的寿命也是50至70年。 换言之,当土地使用权到期时,消费者仍然需要面对新的埋葬问题。
无论土地到期,运营商是否换到另一个开发地点,不仅意味着以前的消费支出是不可持续的,而且必须考虑寻找新墓地的弊端。
在目前的土地利用趋势下,未来我国对耕地的需求必然会增加,这也意味着未来可以用作墓地的土地资源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珍贵。
那么,我们该如何解决土地越来越少的问题呢? 这里可以大胆地指出,未来由于人口迁移或其他原因,一些墓地已经很久没有更新或崇拜了。
这些坟场将被重复使用,原坟场的骨灰也将被送往集葬地点集中埋葬,或存放在公共骨灰存放处。 腾出的空间将用于建造新的坟墓。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殡葬业在未来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墓地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强烈。 可以预见,未来墓地**的使用率会越来越高,使用寿命也会越来越短。
在这样的客观条件的影响下,中国的传统丧葬文化无疑会随之改变,未来人们很可能不再纠结于死后能否“入土求安”。
文化传统的产生和发展必然与当代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不能脱离客观环境条件而存在。 正如千年丧葬文化被取代一样,未来时代也将涌现出更顺应潮流的丧葬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