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有史上最严格的食品安全四项原则,另一方面,处罚力度大幅降低,食用农产品抽样,另一方面,抽样工作和资金缺乏合理利用。 同时,对与食品安全可追溯性相关的抽样结果的来源也缺乏处罚。 在整个连锁监管过程中,它陷入了处罚的困境。 不过,相关部门并没有真正对生产者进行处罚,只是在流通环节做出了相应的处罚,结案了。
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大部分委托第三方通过购买服务进行抽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会予以配合。 为了高效完成抽样任务,许多第三方抽检已成为每年的抽样任务或例行抽样批次。 例如,在抽查过程中,批发市场,由于批发市场的业务是在夜间进行的,因此在时间上存在冲突和不便。 如果通知场地主办方在夜间进行抽查,大部分商家在抽查时会因为不确定自己摊位上销售的农产品是否合格而抵制抽查,直接关门避难。 当检验员来取样时,不可能收集到需要完成的抽样指标,即使他们正在抽样,他们也都拿着他们认为安全的货物供检验员检测。
抽样过程有一定的随机性,想抽什么就抽什么就抽什么,反正作为第三方,只需要完成“抽样”任务,其他做什么都无所谓。 农药残留抽样检测不合格,几个月后结果就出来了,发现不合格的已经毒害了一大批人。 但是,大部分的抽样基数和商品价值都是几十或几百,相当于罚款5万元。 老实说,这种为了指标而抽样是没有效果的。 现实中,一个大型批发商对应多个零售终端,而这些终端在批发市场的农产品从何而来,当购销台账的建立基本为零时,这些终端就不能做到哪里? 它去哪儿了? 重复抽样的可能性也很大,但对相应的繁育和繁育对象,应该被查处,没有人追究责任。 最终,批发市场和码头上乞讨的商贩和小贩变成了“被冤枉的老板”。 农产品抽检中需要体现的“快、准、狠”三个字的含义,在现实中变成了“慢、隐、狠”,只有惩罚才达到了基本原则。 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最大的流通渠道,通过做好“可追溯、快速检验”,是保障大众餐桌食品安全的最前沿。 但实际上,批发市场每天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支持每批产品的检测,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是很难完成的。 不仅是财力的支撑,更是认真的农产品市场的严肃性,导致让竞争者收获渔民利益的困境。
总的来说,食用农产品的抽检是向农业批发市场推进的,农业批发市场在溯源方面做得很好。 即批发市场监管商家的来源,菜市要求小商贩追溯批发市场商家的来源,消费者在流通过程中追溯小商贩的来源。 全链条监管,下游带动上游,让农药残留达标者不敢卖,卖不出去。 农业和农村部门的积极行动是流动的根源,问题出在田间和农场。 反季节蔬菜、高密度耕作、科技提升了生产力,但也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