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平弟兄
第一缕曙光初现,中国国立大学法学院教授田洪杰抛出一个发人深省的建议——增加“煽动仇恨罪”。 这个建议就像一块石头扔进平静的湖面,激起千千万的浪花。 在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里,评论区犹如盛夏的蝉鸣,热闹非凡,一共有1412条评论涌入,意见不一,像是春秋对峙,冷暖交织。 此时此刻,我不禁要问,有没有可能在这个言论自由的时代,我们甚至会被剥夺发表意见的权利?田洪杰教授提出了一个有争议的建议,那就是:"煽动仇恨"。这一举动立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社会瞬间沸腾了! 网友和各界纷纷对法案表示支持和质疑,争议仍在继续,形势极为激烈,双方都积极,争议仍在继续。
2024年2月24日,澎湃新闻还发表了一篇题为《破解网络欺凌困境“法律不追究公众责任”》的文章,学者建议增加“煽动仇恨”罪,网友对此发表了评论。
田洪杰教授主张,通过立法将“煽动仇恨”定为刑事犯罪,可以在法律层面杜绝蓄意制造和传播仇恨信息的行为。
这个建议是否合适,是否符合我国目前的现实? 网友们都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当然是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只要不是故意煽动民族仇恨,就没有对错之分。 有网友表达了自己的愤怒,大家八卦,发表意见,对田宏杰的看法展开激烈辩论。
有几条评论很典型,其中网友@大喊:这样的言论是不能容忍的! 我们需要加强打击仇恨言论的斗争,保护社会的多样性与和谐。 @小心理医生:我想田宏杰之所以散布这种歧视性言论,可能是因为他有根深蒂固的心理问题。 我们需要关注他,但我们不能宽恕他的错误行为。
也有网友表示,该学者在煽动仇恨。 我讨厌这种形容词学者!
田教授从三个维度对网络暴力进行了论述,增加“煽动仇恨罪”就是其中之一,田洪杰建议在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中增加第249条,实现对仇恨言论的全面监管。 考虑到与种族问题不同,其他类型的仇恨言论不会产生损害***和领土完整的溢出效应,而且其处罚可能相对较轻。
虽然网友纷纷发表意见,认为田教授的分析有道理、有理有据,但毕竟她是法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中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是行政刑法(尤其是经济刑法、公刑法)、刑法文化、 比较刑法和刑事司法改革,她在法律面前有绝对的发言权。
前几天,我写了一篇关于田教授的文章,有个自称是田教授的学生发了一条私信,说自己和其他网友被用心惩罚,这不仅是辱骂,而且是歧视,似乎我们无权发表声明。
凡事都有两面性,不能一刀切,综合考虑问题,不能只考虑这一面,而忽略那一面,田教授呼吁构建“煽动仇恨罪”,这也是为了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为了净化网络氛围,不能说是错的, 但作为她的学生和大学专业的学生,在互联网上发表辱骂和侮辱性的话合适吗?
田教授的初衷就像一颗璀璨的星星,始终指向正义的轨道。 在现实的迷宫中,一些深层次的正义问题就像被遗忘的宝藏,静静地等待着被发现。 而互联网,这个交织在一起的庞大信息网络,就像一个巧妙的寻宝者,为我们提供了探索这些宝藏的可能性。 田教授的分析就像一个睿智的向导,他不是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而是对网民的多样化声音有着敏锐的洞察力。 这些声音,就像海洋中的波浪一样,有些是汹涌澎湃的赞成,有些是冷静的反对,但它们共同构成了问题的全貌。 面对问题,我们不应该回避,而应该向前迈进,找到解决办法。 而互联网的便利,犹如一道闪电,照亮了解决问题的道路,这难道不是比盲目网络欺凌更明智、更有效的选择吗?
编者按:
希望这位大学生能够道歉,毕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作为大学生,大学生应该多加理解和尊重,这样才能配得上自己的师徒和学校。
今日话题:
你同意田教授的提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