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以前,我已经参加过企业的工作,但当时还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而是临时工。 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否仍能确定1992年以前的服务年限被视为相同的服务年限? 有很多人可能面临这样的问题,但对于这样的问题,我可以非常清楚地告诉你,毫无疑问,临时工不能被承认具有相同的服务年限。
在人事档案中拥有适当的招聘表格非常重要。 作为临时工,首先,用人单位不会给你相应的招聘表格,也不会为你建立人事档案,所以你没有证据证明你。 那些年,我参加过临时工,一般都不会有材料,所以在退休的过程中,社保部门肯定是不承认的。
虽然你知道你当年工作过,比如你1987年入职,1992年之前都是临时工,但是因为没有相关材料证明,那么这些年的工作年限就算是同等服务年限,自然无法确定。 除了临时工不能被认定为同等服务年限外,其实还有相当多的群体,它们属于集体类型的企业,也不能被认定为同等服务年限,在那个时代可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比较少, 但有一种企业叫集体型企业,就是村级企业,乡镇型企业都是集体企业,它与国有企业单位有本质区别。
从事这类企业的员工自然不会建立个人人事档案,也不会有相应的招聘表格,因此无法确定同等的服务年限。 然后我们有一些人说他们在 1992 年之前就加入了这项工作,但指导和学徒的经历并不相同。 不是我们想确定就能确定的,一般只针对一些国有企业单位,也就是今天的国有企业单位。 只有这样,才会建立相应的档案,并建立相应的每年招聘表和薪资变动表。 在退休过程中,只有完整、正确地提供这些手续和资料,才能被认定为具有同等服务年限,才能按照过渡性养恤金计算。
当然,即使你不被看作是同样的服务年限,但你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期可以从1992年开始确定,因为那个时候,国家已经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只要你正常参保,而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 您可以满足超过 15 年的最低付款期限。可以依法正常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这一点毋庸置疑。 对于我们个人来说,其实正常缴费是关键,缴费期越长,未来的养老金就越高。 我们不需要期望同样的服务年限,当然,同样的服务年限养老金更高,这没问题,但是如果你没有合适的服务年限,那么按照实际的年数支付,你仍然可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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