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婚外赠金的案件备受关注。 在发现丈夫马和王之间的不正当金钱交易后,石决定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陌生女人嚣张跋扈:这是我给哥哥的钱,我为什么要征得你的同意? 我不还! 案例回顾
2021年一个静谧的夏夜,微风轻轻吹拂着窗帘,石坐在家中的沙发上,心中不安。 在丈夫马的手机屏幕上,微信提示音不断响起,像是暗中通话,引诱着她去探究真相。 (文中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马平时把手机保护得严严实实,从不让她轻易碰。 但今晚,他洗澡时忘了带手机,这给了石一个难得的机会。 她犹豫了一下,但好奇心最终驱使她拿起手机,解锁屏幕,滑动打开微信界面。 聊天记录就像一个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股强烈的背叛感涌上石的心里。 她与王姓女子的对话充满了暧昧,话语中透露出一种不同寻常的亲密关系。 更令人震惊的是,转账记录显示,马先后向王姓女子转账500多万元。
石觉得自己像一把刀,她无法想象丈夫背地里和另一个女人有这么深的经济关系。 这笔钱对于他们普通家庭来说,几乎是一笔巨款。 她感到愤怒、被背叛和绝望,她决定拿回这笔钱,捍卫她的家人和权利。 她找到了王姓女子的地址,百感交集地敲了敲她的门。 当门打开时,一个化着精致妆容,穿着时髦的女人出现在她面前。 面对石氏的质问,王姓女子没有一丝愧疚,反而用挑衅的语气说道:“你们是夫妻呢? 马和我只是兄妹,他给了我钱,但他没有说他想告诉你。 石被这句话气得浑身发抖,但她努力保持冷静。 她知道愤怒并不能解决问题,她必须采取行动捍卫自己的权利。 因此,她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并让专业人士为她伸张正义。 法律分析在法律上,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王某是否必须归还马转入其账户的500多笔资金。 根据《民法典》第153条的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马在未经财产共有人石某同意的情况下,向王某捐赠了大量金钱,这并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也严重损害了石某的合法权益。 因此,应认定赠与无效,由受赠人王某退还。
此外,《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因此,王某应将钱还给石。 此外,在两被告人有家庭和配偶的前提下,以具有特殊意义的人物向婚外异性表达爱意,明显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夫妻之间的信任,也违背了社会对婚姻家庭的基本道德要求。 最终,法院裁定他们的赠与无效,王某应返还石某夫妇共同财产的3210650元。 案例反思 在婚姻生活中,金钱和情感的关系必须处理得当。 金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却买不到真爱和信任。 如果你想用金钱来衡量感情,那么最终你可能会发现,你失去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更珍贵的东西——比如家庭,比如爱情。 真情实感需要用心去管理和维护,而不是用金钱来衡量。 记住这句话:“爱不是交易,而是无价的承诺。 “【免责声明】本文改编自真实故事,文章的案例过程,**全部**在网络上,本文旨在用案例普及法律,不低俗等不良指导。 如涉及版权或人格侵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