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对大陆的强硬态度,台湾当局做出了一定的让步;除了释放幸存的渔民外,还承认确实是“海警”打翻了渔船,最近甚至有消息称,肇事的海警人员可能面临最高五年的监禁。
这次事件中的船只。
据悉,金门区检察院最新调查报告现已公布,显示翻船的大陆渔船和台湾“海警”的巡逻艇均被扣留在岸上,大陆渔船左船尾栏杆有明显撞击痕迹,有凹痕, 台湾“海岸警卫队”右舷下方也有一个碰撞标记。因此,检方认定两艘船发生碰撞,本案也将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调查。
如果这一罪行得到证实,台湾“海警”的相关人员将面临长达五年的刑事责任。
非常明显的撞击痕迹。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这起事件中的“海警”相关人员得到处理,在台湾当局看来,这起事件仍是一起“过失杀人”案,是台湾“海警”造成的两名渔民“意外”死亡。 不过,从两名幸存渔民的叙述来看,事情的真相显然不是这样的,是台湾“海警”故意相撞,导致渔船侧翻,渔民溺水身亡;一旦以“过失致死罪”结案,“台湾当局自然不需要道歉,也不需要承认错误; 因此,这种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以故意伤害罪来处理事件责任人是正确的做法。
但對台灣當局來說,這已是能做出的最大讓步了,台灣“海警”從開始沒有錯誤,到現在犯了“疏忽致人死亡”的罪名,經歷了多張談判和對話。从岛内司法单位的调查过程来看,这件事要用一年半的时间才能彻底结束,到时候大家的注意力就没了,自然是“大事化小事”,台当局就用点钱干了。
面对这个问题,对方台湾行政机构负责人陈建仁近日也表示将“禁止”大陆海警的执法权,负责人声称,由于近期大陆海警的持续活动,台海巡防部门将加强相关措施取缔, 必要时会把这些船只赶走,同时,这也是为了保证台海海地区的安全,保障渔民的权利,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换言之,要赶走这些已开始定期巡逻的大陆海警船,并取缔其“执法权”,以维持所谓“限制水域”声明。
利用渔船事件,大陆海警现已开始在下津海域和马祖海域进行定期巡逻,并在巡航期间对岛上的游艇进行登船和临时检查,这意味着这些海域的执法权已经被大陆牢牢掌握,因此,原台湾当局所谓的“禁区”自然不存在。
一艘台湾海峡巡逻艇拦截了一艘中国海警船。
这是台湾当局绝对不愿意看到的一幕,既然要赶走这些大陆海警船,台湾的“海警”就难免会出现。 从之前的报道中可以看出,大陆海警进行例行巡逻后,屡次进入台湾当局所谓的“禁区”,这次两次还好,“海警”可以视而不见,但次数过多也行不通, 而且必须给大家一个交代,所以在海警官方公布的画面中,台湾“海警”拦截了大陆2000吨级、体型30吨的海警船,见面后转身逃跑。
目前,台湾“海警”的军舰大多是100吨和10吨,只有少数几艘1000吨的舰艇,部署在金门地区的舰艇数量也只有30吨。 作为以断层型优势领跑世界的大陆海警,舰艇大多是1000吨级舰艇,甚至还有053级改装舰艇,万吨级舰艇也不少。 因此,台湾的“海警”要想赶走大陆海警的船只,采取军事手段,必然是行不通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后援来帮忙,而这个后援就是准备支援外岛的台军。
起初,台湾国防部部长邱国正表示,他不会干预这一事件,因为台军想避免引发冲突,但后来台军的态度立即逆转,要求其积极备战,支持外岛。
有鉴于此,岛内记者专程约谈邱国正,询问如果海峡两岸海岸警卫队真的发生冲突,台湾军方是否会动武干预。 该负责人对这个问题给出了模棱两可的回答,他说:“目前,海警已经在处理此事,台军不希望出现任何战斗情况; 但同理,避战也不过是尽量避战,而不是盲目避战撤退,如果大陆方面还是这样,战备条例会说怎么对付。
換句話說,台灣防總部負責人警告大陸不要再這樣下去,如果繼續進入所謂“限制水域”,與台灣“海警”對峙,那麼台灣軍方就會採取行動。 但對於這一“限制水域”的說法,負責人也表示,由於水域近有遠,只要大陸海警不對島內台灣軍隊構成威脅,這些事就由台灣“海警”處理。
但无论如何,海警进入金门等地进行定期巡逻已是既定事实,所谓“禁区”已为往事。 台湾当局在处理渔民事件时,要抓住重点,切实解决问题,也要通过新措施、新发展,在对台战略上取得新的突破,坚定不移地推动两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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