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2 月 12 日,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发布了关于发明人获得人工智能 (AI) 辅助发明资格的指南和意见(“人工智能指南”)。 该人工智能指南于2024年2月13日生效,强调人工智能辅助发明不被归类为不可专利的发明,发明人资格分析“应侧重于人类的贡献,因为专利的功能是刺激和奖励人类的创造力。
要点:AI 指导的主要内容如下,详情如下:
人工智能系统不能成为发明者。
人工智能系统的使用并不能消除人类发明人的资格。
使用人工智能系统的自然人,如果该自然人对发明过程做出了“重大贡献”,符合共同发明人的资格标准,并且了解和欣赏该发明,则该自然人为发明人。
每一项专利权利要求都必须有人类发明人。
背景:美国专利商标局和联邦巡回法院此前已确认,根据美国现行法律,人工智能系统不能成为发明人。 例如,联邦巡回法院在 2023 年的一起案件中表示,“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发明人,因此人工智能不能成为发明人。 然而,正如人工智能指南所强调的那样,这些决定并没有完全排除在发明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的自然人。 通过一系列征集和公开会议,美国专利商标局收到了利益攸关方关于如何评估人工智能辅助发明的意见。 这些意见以及最近关于人工智能相关创新的行政命令已被纳入人工智能指南。
AI指导概述:《人工智能指南》解释了评估人工智能辅助发明的发明人资格时的门槛问题,即确定自然人是否对要求保护的发明做出了“重大贡献”。 从历史上看,法院一直应用PANNU因素来评估共同发明人的资格,该因素评估共同发明人是否:
1)“以某种重要的方式为想法或实践做出贡献; ”
2)在“对所述发明的贡献在综合发明的范围内,当与综合发明的维度进行比较时,该贡献在质量上是不可忽略的; 此外。
3)不仅仅是解释已知概念或现有技术的人。
该指南解释了 PANNU 因素在人工智能辅助发明背景下的相关性,以及“使用 AI 系统创造发明的自然人必须根据 PANNU 因素对发明做出重大贡献”。
此外,《人工智能指南》解释说,每项权利要求必须至少有一名对发明做出重大贡献并“认可和欣赏”该发明的自然人。
为了帮助审查员和公众应用PANNU因素,该指南列出了五项非详尽原则:
允许使用人工智能:“自然人在创造人工智能辅助发明时使用人工智能系统并不会减少他或她作为发明人的贡献。 如果自然人对人工智能辅助发明做出了重大贡献,则可以将其列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 ”
仅仅认识到问题是不够的:“仅仅认识到问题或有一个总体目标或研究计划并不构成这个想法的范围。 仅向人工智能系统提出问题的自然人可能不是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 然而,在特定问题的上下文中构建提示以指导人工智能系统产生特定解决方案的方式可能会显示出重大贡献。 ”
实际减少是不够的:“一项发明的实际实施本身并不是实现发明人的重大贡献。 因此,一个自然人如果仅仅将人工智能系统的产出视为一项发明,特别是当该产出的属性和有用性对具有普通技术能力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就不一定是发明人。 但是,将人工智能系统的输出作为发明的一部分,并对创造发明的输出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可能是合适的发明人。 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人工智能系统的输出进行成功实验的人可能会证明他们对发明做出了重大贡献,即使这些人在发明付诸实践之前无法构建想法。 ”
开发重要的基础模块可能就足够了:“如果一个自然人开发了一个重要的基础模块,并且要求保护的发明源自该模块,则该人可以被认为对要求保护的发明的概念做出了重大贡献,即使他没有参与产生要求保护的发明的想法的每一项活动。” 在某些情况下,设计、建造或训练人工智能系统以解决特定问题并导致特定解决方案的自然人可能是发明人,其中人工智能系统的设计、建造或训练对使用该系统创造的发明做出了重大贡献。 ”
拥有或监督人工智能系统是不够的:“仅仅保持对人工智能系统的'智力统治'并不能使一个人成为通过使用该人工智能系统创造的任何发明的发明人。 因此,仅仅拥有或监督用于创造发明的人工智能系统,而没有对发明的概念做出重大贡献,并不能使该人成为发明人。 ”
美国专利商标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也公布了两个应用这些因素的例子——一个涉及远程汽车的传输,另一个涉及癌症的性化合物。 每个例子都强调,虽然人工智能本身不能成为发明人,但在发明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的自然人只要做出了“重大贡献”并认可和赞赏该发明,就可以被认定为发明人。
结论:人工智能指南于2024年2月13日生效,提供了有关美国专利商标局如何评估发明人是否有资格获得人工智能辅助发明的信息。 美国专利商标局邀请利益相关者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就该指南发表意见,并表示将根据法律和技术发展修订或发布与发明人和人工智能相关的新指南。 行业参与者应考虑就本指南提供意见,并继续监测这一领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