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使用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特快专递邮件,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最严格的“史上快递行业新规”的出台,直接指向了快递行业“投资不说”的痛点。 长期以来,在不事先联系用户的情况下,将快递放在自取柜、邮站等终端,已经成为快递员的专业惯性。 有的收件人离快递站较远,不方便“取”快递回家; 有的消费者买重货,即使付了快递费,也要自己搬运; 有人坚持要快递员来送包裹,但结果要么被对方粗暴拒绝,要么被对方看不起。 新规明确禁止快递“投资不抱怨”,保护了消费者享受快递门到门服务的权利,进一步确立了快递行业的服务规范,符合社会预期。
但与此同时,在社交媒体上,快递员离场、快递取件点关闭、快递费可能等话题立即出现,引发舆论讨论。 **关注的焦点是快递哥的付款大幅增加。 快递的单价并不高,小哥经常需要每天送几百个快递,为了保持相对可观的收入,“不进家门”无疑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快递方式。 根据新规定,快递员需要上门沟通,征求收件人的意见,然后完成不同类别的派送,这大大增加了时间成本,会影响派送效率和收益。 而一旦违规,快递哥还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导致“多钱不罚”。
对于消费者来说,新的快递法规并非完美无缺。 目前快递行业低价竞争,成本再压,主流电商平台上的“9件9包运”频频可见,消费者可以享受。 新规实施后,快递公司的派送效率有所下降,快递很可能不会那么快。 为了提高时效性,企业只能加大投入,多招外卖哥,提高单价。 这部分费用很可能包含在运费中,用户最终会为此买单。 消费者担心新规实施后,他们享受的快递服务质量不增反降。
快递新规刚刚出台,仍处于磨合期,争议难免。 但可以肯定的是,新规的实施不能让没有议价能力的邮局和快递员单方面顶住压力,用户也无法为增加的费用买单。 只有兼顾双方的利益,才能在好的价格和便利之间找到平衡点。
新规顺利实施的关键是提供更精细的服务,“送货上门”不应放之四海而皆准,应赋予用户“按需选择”的权利。 平心而论,不是每个人都想被送到家门口,上班族不想在上班时间被打扰,害怕在家门口输了,其实他们更喜欢拿起自取柜和邮站; 购买大件重物的消费者,或者独居行动不便的老人,都需要快递员送上门。 对此,快递企业不妨尝试使用消息推送、智能提醒等方式,提前咨询用户派送方式; 电商平台还可以在订单界面添加接收偏好的选项,减少快递哥的工作量。 因送货上门而增加的成本,应该由快递公司、电商平台、邮站、消费者合理分担和消化,而不是由快递兄弟承担。
特快专递从储物柜、驿站,或送货上门,选择权和知情权应掌握在用户手中。 为解决快递行业“投资不抱怨”的顽固病,新规开了个好头; 但是,任何条款都必须获得最大公约数,这样各方都不能挠头,抱有希望。
*:《北京晚报》实习记者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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