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8日,高某某向警方报案,我骑着停在某小区门口的摩托车上的一篮子鸡被偷了。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认定李某某涉嫌作案,并于当日下午4时许被抓获,当着自家院鸡圈里6只鸡的面,李某某供认了盗窃行为。 目前,李某某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月28日,被盗的六只鸡被归还给主人。
本案中,公安机关对李某某的行政拘留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即偷窃、诈骗、抢劫、抢夺、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时候,有人会问,为什么李某某只是因为盗窃罪被行政拘留而不是刑事拘留,而是按照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涉及到起点的问题。 大家都听说过“犯罪必定违法,违法未必是犯罪”这句话,那么,就盗窃而言,在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盗窃罪呢?
**万粉丝奖励计划 我们先来看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从上述规定不难发现,要构成盗窃罪,需要比较大的数额,也就是说,只有当赃物的价值达到较大数额的要求时,才能构成盗窃罪,否则, 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盗窃行为。
那么,如何确定大额的标准呢?
在司法实践中,较大数额的标准因地区而略有不同,一般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 此前的案件发生在云南,云南省对盗窃罪的标准是1500元,而案件中6只鸡的价值不到1500元,显然不符合盗窃罪的要求,所以李某某只能以行政处罚为依据。
虽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构成犯罪,但不法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所以守法是我们社会生活的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