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新闻3月3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消息,自2022年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高效办案”原则,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格、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为,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罪5万余人,同比增长60%以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相关犯罪14万人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利用电信网络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收益750000余人,同比增长106人9%。
检察院认为,现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首先,从犯罪模式来看,集体化特征越来越突出。 境外犯罪集团打着“工业园区”和“科技园区”的幌子,通过控制和管理独立的诈骗团伙,形成了庞大而稳定的诈骗犯罪网络。 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共同监管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组织他人非法越境案件。 黄某某拉拢潘某某、钟某某等人,在缅北投资建设“五金建材城”,先后招募了20多个诈骗团伙入驻,并为诈骗团伙提供办公场所和住宿,实行封闭管理,并用武器对诈骗团伙人员进行防护,形成了一个1000多人的超大型犯罪团伙。
其次,从涉案人员的角度来看,他们年轻、受教育程度低、收入低,部分受害群体应予关注。 被检察院起诉的电信网络诈骗、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相关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的人员中,年龄在25岁以下的占31%,高中以上学历76%的占76%7%和53%的人失业7%。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未成年人逐渐成为犯罪集团的目标。 三类受害者群体应予关注:未成年人、犯罪分子以**游戏积分卡、**明星投票等未成年人为名,犯罪分子以**游戏积分卡、**明星投票等特征;对于老年人,犯罪分子往往以投资养老产业、销售收藏品或保健品、为老年人提供诊疗服务等名义骗取老年人; “全职妈妈”,犯罪分子利用“全职妈妈”没有固定收入,急于在互联网上找兼职的心理,以介绍工作、收取介绍费和入职费的名义进行诈骗。
第三,从犯罪手段来看,互联网新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不断革新,包括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购物服务、骗费业务物流客服、虚假信用诈骗等,层出不穷,更具欺骗性。 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过程中,犯罪分子往往会使用“深度伪造”等互联网技术,这不仅降低了犯罪成本,而且使其更加隐蔽。 例如,犯罪分子利用面部篡改和语音伪造技术,冒充受害者的信任人发送**、合成语音通话等进行诈骗。 在洗钱方式方面,目前资金主要通过地下银行、“跑点”平台和虚拟货币交易转移,监管难度大,资金转移渠道交织,难以追溯,导致追回赃物和损失难度较大。
检察机关坚持积极依法履行职责,大力遏制此类犯罪持续高发,保护人民财产安全。
一是惩治电信网络欺诈全链条犯罪。 针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针对境内居民诈骗行为高发,坚持依法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 会同公安部共同督促处置3批13起重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开展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指派督办涉缅北地区4万余名“返乡者”案件。 并尽一切努力打击黑帮,摧毁网络,切断锁链。依法严厉惩处合作犯罪者,加大对非法越境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大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特别是非法获取人脸、声纹等敏感信息、利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伪造人脸、声纹的力度; 并获取其他信息。集中打击专业化、公司化、跨境地下银行,重点打击为洗钱团伙购买、组织他人银行卡的团伙,挤压洗钱犯罪空间。 会同公安部、最高法院,加强工作凝聚力与配合,开展追赃、追损全过程,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统筹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综合治理。 认真履行《电信网络欺诈法》赋予的公益诉讼职责,围绕重点行业个人信息保护、“两张牌”管理、企业反舞弊义务履行等,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60余件。加强网络司法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严惩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犯罪的。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约谈相关运营者和平台企业,督促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聚焦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漏洞,起草并发布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诉讼来源治理。
三是用数据赋能提升作战治理质量和效率。 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管,开发相关法律监管模式,初步产生“数字赋能监管、监管、治理促进”效果。 例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升区检察院制定的“在校学生异常**卡法律监督模式”,通过对在校学生持有的、非生活必需的异常**卡数据进行比对调查,督促有关部门破获2个非法交易**卡的犯罪窝点, 刑事案件9起,注销异常**卡5500余张,关闭异常高风险**账户1000余个。
四是要营造全民打击舞弊的良好社会氛围。 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犯罪的工作和典型案例,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一系列反诈骗宣传片,彰显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的决心,推动营造全民反诈骗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