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空军的中坚力量,歼-7系列战机已经服役了50多年,历经风雨依然保持着优异的性能。 虽然它不再是最先进的战机,但仍有近200架为我们的空军做出贡献。
不仅如此,歼-7还出口到许多国家,至今仍被许多国家使用,显示出其全球影响力。
J-7:它为中国国防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几乎被淘汰并支付了赔偿金,其背后的原因发人深省。 中国歼-7系列战斗机自上世纪60年代诞生以来,以其优异的性能为中国国防力量做出了巨大贡献。
同时,作为出口的最佳模式之一,也为我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可以说是国防和赚钱。 然而,在改进的过程中,歼-7遇到了许多困难,甚至差点被淘汰,面临巨额赔偿。
那么,幕后发生了什么?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探索秘密。 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出口在世界上占有重要的经济比重,可以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为了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中国决定对歼-7进行改装,并将其推向国际市场。 然而,在这个关键时刻,改装协议出现了波折,中国面临着淘汰歼-7并支付赔款的风险。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种状况呢? 当时,中国与约旦达成了修改歼-7的协议。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该协议未能按时完成,导致中国无法按时交付歼-7改装。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被迫面临淘汰歼-7并支付赔偿的风险。 然而,中国并没有轻易放弃。 在这个关键时刻,约旦挺身而出,帮助中国解决了这个问题。
经过谈判,中国最终解决了问题,避免了淘汰歼-7并支付赔款的风险。 这充分彰显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韧性和实力。
总体而言,歼-7在中国的国防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尽管在改进过程中遇到了困难,但中国凭借自身实力和国际合作成功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再次证明了中国的强大实力和韧性,为中国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国航空工业发展太慢,需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如果不能买到美国的技术,它就会从西欧购买,然后在此基础上消化吸收,然后创新发展。 ”
同年11月,陆东东部长率领国防工业办公室、海军、空军、企业家、专家等20余人代表团赴欧洲与外国制造商洽谈。
在研究了德国,英国,法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工业情况后,决定引入电子火控系统。 这不仅可以节省大量资金,还可以有效提高飞机的作战能力。
最终,中国航空工业部决定与英国马可尼和史密斯公司就歼-7的改装进行谈判,并开始引入火控系统和无线电通信系统。
1979年7月,航空工业部代表团再次访问英国,与三家公司就飞机改装技术进行了深入交流。
英国马可尼和史密斯公司向中国空军提供了124套电子设备,用于改装100架J-7战斗机。 1980年6月30日,经过10轮艰苦谈判,中航工业与两家公司签订了合同。
然而,由于中国国内经济调整,空军不想改装歼-7M战斗机,合同面临撤销。 中国第三机械部和中国银行反对解除合同,认为撤销合同将导致巨额违约金,影响其声誉。
1981年4月1日,国务院副总理张爱平召开会议,决定解除合同。 英方拒绝接受,要求中方支付定金和1亿元违约金。
张爱平副总理的损失不容小觑,中国正处于对外友好外交时期,违约将严重损害中国的声誉。 4月9日,张爱萍再次召开会议讨论此事,决定“减少设备采购数量,引进关键技术”。
然而,就在大家愁眉苦脸的时候,1981年4月17日,中航工业科技公司副总经理刘**一行出国访问时,接到约旦要求购买80 100架歼-7战斗机,配备屏幕显示器、雷达、无线电、高度计等火控设备。
这个消息让刘**非常兴奋,立即回国向有关部门汇报。 5月3日,国防工业部召开会议,决定如果约旦购买8万架改装的歼-7M战机,那么之前与英国的合同将保持不变,所有进口改装的战机将直接转售。
如果出口没有与约旦达成协议,则与英国公司的合同将以60飞机的数量重新签署。 约旦要求购买战斗机无疑解决了眼前的需求,但下一个关键是与约旦讨论签署战斗机出口合同的问题。
与约旦方面的谈判进展不顺利,对方对我国订购的歼-7M战机提出了多项改装要求,并降低了该机的购买**。 为了尽快解决英方的合同问题,我国决定分两步进行修改的交付。
虽然对方同意了我们的计划,但还是压在了**上。 在向党组织请示后,我们决定,为了在购机上达成合作,我们可以适当减少**。
经过四轮谈判和对合同的十几次修改,最终于1981年6月签署了一份合同,规定分别在1982年和1983年交付20架和60架改装的J-7B和J-1983M战斗机。
合同的签订不仅解决了与英国的合同问题,也表明歼-7系列战斗机具有广阔的出口前景。
在解决合同问题后,中国和英国继续致力于J-7M战斗机的改装。 经过一年零四个月的努力,成功研制了两架J-711A战斗机。
然而,在一次全面的试飞中,发现距离地面 1000 米的雷达上会出现杂波。 尽管进行了大量的飞行测试和改进设计,但仍未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为了高质量和数量地完成飞机的改装,中方决定与约旦联系,讨论推迟交付歼-7M战斗机的问题。 但是,约旦方面对我方提出的推迟交货的要求表示不满,一再要求罚款,并明确要求我国给出具体的交货日期。
如果我们不提供证据,我们将无法收取最终付款,这将是一个严重的制裁。 在与对方空军部门进行了几次谈判后,我们解释了延迟交付的原因,约旦方面不情愿地同意了延迟交付而不处以罚款的要求。
在此期间,巴基斯坦还提出了购买我们的歼-7M战斗机的想法。 为了解决雷达探测中的杂波问题,我们邀请巴基斯坦空军飞行员试飞歼-7M战斗机,听取他们的意见。
试飞结束后,巴基斯坦飞行员表示,歼-7M战斗机飞行雷达的杂波是正常的,他们在驾驶F-16战斗机时也有类似的情况。
经过深入研究,我们松了一口气,因为F-16战斗机是当时世界顶级的。 但是,我们始终追求卓越和完美,一方面要求英国解决这个问题,另一方面为下一步的改进做准备。
在英国马可尼公司改进后,这个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在雷达上增加了地面杂波抑制线。 1984年4月,歼-7M战斗机的改进完成并成功测试,中国开始向约旦交付飞机。
1985 年 60 月,交付了 7 架改进型 J-7M 战斗机。 从航空部与欧洲讨论引入技术到向约旦交付所有战斗机,花了六年半的时间。
尽管比原定的交付日期晚了一点,中间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我国始终坚持追求完美,完成了战斗机的改进和交付。
中国对歼-7M战机的严谨认真改进态度,也为中国战机出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歼-7系列战斗机——中国对外出口战斗机的热门产品事实上,歼-7战斗机在改进之前已经出口到许多国家。
埃及在第三次中东战争中损失惨重,但为了摆脱苏联的控制,缓和与美国的关系,埃及寻求和平解决与以色列的领土争端。
因此,苏联停止了对埃及的军事援助,并撤回了所有专家。
在中东战争中,苏联的军事援助减少了,埃及开始向我国寻求帮助。 但是,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的重要时期,无法满足埃及的免费援助要求。
最终,经过双方多次商议,埃及同意将援助改为收费,并与中国航空技术进口总公司签订了价值2亿多美元的采购合同,购买成都飞机制造公司制造的60架歼-7A战斗机。
歼-7A战斗机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小幅修改,以提高其空战能力。 80年代初,成都飞机制造公司在此基础上研制了歼-7II战机,成为中国空军的主力战机型。
随后,成都飞机制造公司与英国签订了改进歼-7A战斗机和研制歼-7B战斗机的合同。 除了 20 架出口到约旦外,还有 90 架出口到伊拉克,22 架出口到苏丹,甚至还有 4 年代初向斯里兰卡出口 7B 的简化版 90 架。
在巴基斯坦视察期间,他们亲自驾驶中国的歼-7M战斗机进行对抗"幽灵"5型战斗机的对抗测试。 令人惊讶的是,歼-7M在许多情况下都取得了胜利,即使是最精锐的F-16战斗机也落入了它的手中。
最终,中国成功与巴基斯坦达成协议,引进歼-7M战机,并改进了歼-7M,最后,巴基斯坦订购了113架由歼-7M改进的歼-7P战机。
经过进一步研发,我国先后推出了歼-7PG、歼-7MB、歼-7N等多种出口战机,销往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尼日利亚等几十个国家,总出口量超过500架,成为这些国家的主力战机。
总的来说,近年来,我国开发了许多更好的战斗机,并将其引入国际市场。 中国航空工业已达到世界顶级水平,成为真正的航天强国。
我相信,在中国航天事业的不断努力下,我国的航空技术将更加先进,为我国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