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该有始有终,不能因为难度大而搁置,在刑事案件上更要慎重,不能说因为年纪大了就不查,无论如何,生命都要尊重, 所有犯罪的人都应该付出代价,如果对恶人的惩罚仍然需要个人行动,这是法律的耻辱。
2月15日,广东湛江,“女子独自追杀凶手24年,送**送上法庭”引起关注,女子的弟弟被学校带走死亡,嫌疑人逃跑,女子找到**,花了3年时间聊天收集证据,但检方以证据不足为由不起诉, 案件档案丢失了。
1992年底,李女士9岁的弟弟被易某从学校带走,一家人到处寻找都无济于事,3个月后,弟弟的尸体出现在甘蔗地里,**易潜逃,当时李某发誓要找到**,将他绳之以法。
5年后,20岁的李女士开始追杀凶手,在此期间,李女士被人骗,差点被拐卖,丈夫也因为这件事和她离婚,李女士的父亲因为没见到**而被捕抑郁,2016年夏天,追了19年凶手的李女士, 终于找到了改名的伊。
为了不惊蛇,固定证据,李女士开始在网上联系易某,在网上和对方聊了3年,最后摆出了易某的信息,易某承认自己改了名字,年轻时用过以前的名字,李女士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2020年5月,潜逃27年的易某在广西桂林被雷州**抓获,当时湛江雷州**也出文称已销毁积压27年**。
被捕后,易也坦白了对不起死去的孩子,他这辈子还不起,下辈子也一定会还清,即使有了易某的供词,检察官还是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这让李女士的心沉到了谷底,检察官说被害人小李下落不明, 他的死亡证据不足。
因为当年的档案丢失了,现场验尸的记录、**和尸检鉴定都丢失了,连凶器都不见了,只有易的供词,这让李女士很生气,显然是易主动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还有其他的证词相互印证, 但检察官没有起诉,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李女士说,自己养了20多只流浪狗,还想把狗狗骗死,但最终还是想让他接受法律制裁,她向湛江市检察院投诉,广东检方出具了案件复审, 撤销了此前的不起诉决定,终于增加了新的证据,2月6日,李女士接到检察官的**,称易某已被逮捕,案件已移交。
追杀凶手24年,终于有了结果,这让李女士很是欣喜,如果不是李女士的坚持,法律会给李女士的弟弟一个公道吗? 时间的流逝可能没有消息,法律应该保护每个人的利益,惩罚每一个作恶的人,档案的丢失不应该是受害者的错,有证据不起诉就是挑战法律的威严,你对此事有何看法,下面留言分享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