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三健康行业标准、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验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食品安全等多项医疗卫生新规相继实施。
新的国家法规。 建立有效的院内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感染监测标准》于2月1日生效。 该标准规定了院内感染监测的管理和要求、监测方法和院内感染监测质量的控制。 其他医疗机构如妇幼保健院、血液净化中心、疾病专科医院、急救中心、疗养院等,应当参照实施。
预防和控制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科感染。
卫生行业标准《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科防治标准》自2月1日起实施。 新规规定了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科感染防控的相关要求,包括管理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策略、患者识别与管理、环境与物资管理、防控措施监督管理与质量评价、疫情应急处置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实施了新的医院隔离技术标准。
自2月1日起,卫生行业标准《医院隔离技术标准》新规定实施。 新规规定了医院隔离的术语和定义、隔离的管理要求、建筑布局和隔离要求、医务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预防原则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的隔离技术和管理工作。
新版《公益事业捐款单使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财政部发布的《公益事业捐赠单据使用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公益性捐赠电子票据,实现电子票据化、自动核对、全程跟踪、源头管控。
导盲犬可以进入车站并乘坐火车。
交通运输部颁布的《铁路客运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办法》增加了一些对乘客更加放心和舒适的规定,例如明确铁路运输企业要优先为老人、年轻人、病人、残疾人和怀孕乘客提供安全检查服务,并明确允许导盲犬进站乘车,每天乘客安全检查等待时间不超过5分钟。
新的地方法规。 河北省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
为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河北省卫健委、河北省公安厅修订了2018年发布的《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1月19日正式发布。 《办法》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山西出台文件,在残疾人集中机构设立**培训场所。
山西省《残疾人防残条例》实施办法于2月1日起施行。 措施明确,在特殊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残疾人集中的机构,设立培训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海南扩大了核查和减少家庭刚性支出的额度。
《海南省最低保障措施》于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应综合考虑造成贫困和困难的因素,并按照有关规定扣除教育、医疗、住房租金、残疾(疾病)**等刚性家庭开支。
四川省出台了互联网医院管理新规定。
四川省卫健委印发《四川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服务的均等性、包容性和便利性。
上海加强网上餐饮食品安全。
《上海市在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月1日起实施。 在线食品经营者在第三方平台或自建交易**发布的信息,应当与其实体店的营业地址、经营项目、店面招牌等信息一致,不得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鼓励第三方平台在协议中明确实施“互联网光明厨房”和网络食品经营者使用“食品安全印章”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