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回县自然资源局.
原四级研究员马晓红。
他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陇南市纪委指定管辖后,西河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回县自然资源局原四级调查员马小红严重违纪违法一案进行了复审调查。
经调查,马小红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背离了初心使命,对党不忠不老,失去了纪律法的底线,不分亲清,长期政商勾结,搞利益交换,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停的典型例子。中国。违反政治纪律、勾结他人、伪造证据、抗拒组织审查; 无视八大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出差安排的; 违反组织纪律,无视组织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作出个人决定的; 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相关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诚信守纪的; 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违反规定向群众分摊费用的;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追求低级享乐。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买卖农村宅基地,冒用他人名义办理房屋建房审批手续,利用职务之便在矿权拍卖、工程承包等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产的。
马小红严重违反党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犯罪,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没有制止,性质严重,影响不好,应当严肃处理。 根据《中共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回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经回县委批准, 决定开除马小红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的问题,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马小红的简历。
马小红,男,回族,1966年8月出生,甘肃省惠县人,大专学历,1985年6月开始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6-1993.03 惠县水阳中学教师。
1993.03-1994.08 惠县委干部
1994.08-1998.02 回县旅行社社长、回县旅游公司经理。
1998.02-1998.12 回族县水阳乡党委副书记。
1998.12-2001.12 回县东莞回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1.12-2006.08 惠县嘉陵镇党委书记。
2006.08-2011.03 回族县银杏乡党委书记。
2011.03-2012.04 回县商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2012.04-2017.09 回县人口计划生育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2017.09-2019.03 回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03-2022.01 会委书记、回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2022.01-2023.12 回县自然资源局四级研究员。
*:啄木鸟。
责任编辑:杨洋。
主管:穆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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