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公布了重案检察官未决庭审结果公布。 上海市许尧故意杀人、放放危险物质案获全国重罪检察院优秀审判“十佳”案件,河北省徐子谦故意杀人案获全国重罪检察优秀审判“优秀”案件。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努力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推进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设的指示和要求, 为有效提高重罪一线检察官出庭能力,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国重罪检察官优秀庭审评选工作。
据了解,此次评选将全面征集将于2023年5月4日至10月31日公开审理的公诉案件。 参与评估必须满足三个要求:一是案件类型仅限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交通事故、危险驾驶除外)和故意杀人、抢劫、涉毒犯罪等犯罪,属于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第二个是案件应当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对抗性强,能够充分展示法庭以审判为中心的综合诉讼素质,如法庭检察官构建证据体系的能力、控罪能力、控制法庭辩论的能力、释法理理的能力、应对法庭突发事件的能力等。 第三个是案件的审理活动,有利于展现新时代检察官公正司法、意气风发、经商娴熟、勇于担当的良好形象。
遴选通知下达后,各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荐。 在遴选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院不仅在多地组织了对具有良好法律素养、具有丰富公诉经验的检察官进行盘问和集中考核,还召开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院检察员会议讨论,经过层层考核, 最终评选出全国重罪起诉优秀审判“十佳”案例和全国重罪起诉优秀审判“优秀”案件15个。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希望各级重案检察部门以此次评选为契机,不断提高检察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出庭规范化水平,不仅要确保实质上实现公平正义, 也要使公平正义在程序上更好更快,同时让人民在效果上感受到、感受到、感受到公平正义。
国家重罪起诉的出色审判
“十大”案例一览
1.上海徐瑶故意杀人放放危险物质案
办案单位: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
出庭人员:刘金泽、王曙。
2.浙江江思兴、薛三元抢劫案
办案单位:浙江省舟山市检察院。
出庭人员:于英波、佟伟霞、徐玲玲、陈斌。
3.陕西杨忠伟故意杀人案
办案单位:陕西省汉中市检察院。
出庭人员:何元伟、袁伟。
4.天津市王德镇故意杀人案
办案单位: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
出庭人员:郝静、马宝奇。
5.重庆武盛贩毒运输案
办案单位: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
出庭人员:张红、郑杰。
6.辽宁马来故意杀人和非法制造枪支案
办案单位: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
出庭人员:苏忠辉、江辉、赵洪阳、李思琪。
7.江苏田友山抢劫案
办案单位:江苏省检察院。
出庭人员:石诗诗、卢梅、蔡婉勇。
8.甘肃省李浩川等18人非法制造、运输、储存、非法开采、危险作业案
办案单位:甘肃省兰州市检察院。
出庭人员:赵建军、李敏轩、陈岳。
9.广东省温青云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案
办案单位:广东省检察院。
出庭人员:谭琼、刘晶晶、徐卓佳。
10.内蒙古赵艳强故意杀人保险诈骗案
办案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兴安盟分院。
出庭人员:张振强、陈波
国家重罪起诉的出色审判
“优秀”案例清单
1.河北省徐子谦故意杀人案
办案单位:河北省廊坊市检察院。
出庭人员:常秋英、邵环洲。
2.浙江马能文抢劫案
办案单位: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
出庭人员:马丽媛、于海波、谢亚平。
3.四川赵琦故意杀人险诈案
办案单位: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
出庭人员:刘琴、赵路云。
4.重庆市王永平抢劫故意毁坏财物案
办案单位: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
出庭人员:党涛、谢文飞。
5.天津市徐永利故意杀人案
办案单位:天津市第一分院。
出庭人员:尹伟、方庆展。
6.云南张家伟抢劫案
办案单位:云南省昆明市检察院。
出庭人员:彭澍、吴林。
7.吉林李阳故意杀人案
办案单位:吉林省通化市检察院。
出庭人员:徐莹、刘佳丽、于超。
8.四川钱永忠等重大责任事故案
办案单位:四川省广安市钱丰区检察院。
出庭人员:李庆飞、王旭、梁其光。
9.湖北李杰贩毒案
办案单位: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
出庭人员:李丹峰、王帆。
10.黑龙江刘旭故意杀人纵火案
办案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检察院。
出庭人员:曲立新、李娜娜、杜彦。
11.江西黄汝涛故意杀人案
办案单位:江西省萍乡市检察院。
出庭人员:张明谦、蔡雪、黄根
12.江苏桂涛纵火故意伤害案
办案单位:江苏省扬州市汉江区检察院。
出庭人员:孙道军、朱龙梅。
13.广西李绵秋故意杀人案
办案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检察院。
出庭人员:赵杰、潘朝一。
14.山东赵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
办案单位:山东省济宁市检察院。
出庭人员:牛牧、寇文义。
15.湖南吴志永等重大责任事故、寻衅滋事
办案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
出庭人员:黄忠伟、熊帅、王爽。
*:检察**新闻版记者:崔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