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评估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是您应该牢记的内容
评标是招标过程中最复杂和最关键的部分,因为这个过程直接决定了谁中标。
1.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专业事务交给专业人士。 但是,评标委员会是由投标人依法设立的,不是随便找几个人就算是评标委员会。
首先,怎么说工程建设也是一项技术性工作,所以委员会成员在技术、经济专家中占比要超过2 3,评标委员会由投标人代表和专家组成,总人数必须在5人以上,而且必须是单数的,这样当你需要投票时, 你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其次,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不是你熟悉的人,也不是你会找到的人,必须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库中挑选(专家库中的专家也有门槛,一般要求是在相关领域工作8年以上,有高级职称或同等学历专业水平)。
同样,在专家库中选择专家并不像在菜市场买白菜,一般是随机选择的,但也有特殊情况。 即如果项目专业性强、复杂或国家有明确要求,随机抽取的专家不足以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则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可由投标人直接确定。
最后,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得与投标人有潜在利益关系,评标委员会委员名单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必须保密,我们在上一篇文章中也多次提到过。
二是评标。 评标分为初评和详细评标两个阶段。
1)初审。
首先,评标委员会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比评,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没有招标文件这样的东西,不能作为评标的依据最后这句话放在这里,轻描淡写,相信我,如果我不说,你不会太在意。 但在实际工作中,不管是低价投标还是综合评分——我们稍后再说,当围绕中标结果出现分歧或者**分数相同时,这两者该如何二选一,作为投标人,一定要明白,如果评标委员会的说法对你不利, 你可以争辩说,它不在招标文件中。另一方面,我们应该明白,也有必要阅读和阅读招标文件。
其次,在评标过程中,专家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问题,如表述不一致、对某一事项解释不清、有明显错误等,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解释和补充(书面通知),投标人也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应,但说明的内容不能突破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在此链接中,您可能已经发现存在漏洞。 因此,投标人不能主动作出补充说明,在评标委员会提出问题后必须有机会进行说明; 另一方面,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不能暗示投标人会做出解释。
同样,在评标过程中必须明确几个标准:一是字数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 第二个是当投标总价与单价和工作量计算的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如果单位有明显错误,如果少了一个数字,小数点错误等,则以此时的总价为准。 上述调整最终需通知投标人,并由投标人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最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不能继续参与投标。 一是投票单位负责人未签字、未加盖单位公章; 二是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 三、投标人提交的招标文件与**不同,当然,如果招标文件允许,则应不同; 四是招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回应; 五是投标人有欺诈行为的; 六、投标**低于成本价或高于投标价(注:不说不能低于最低投标限额); 七、投标联合体联合招标协议未提交。
2)详细审查。
在详细的评估过程中,需要对技术和商业部分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估,最常用的评估方法是低价中标法和综合评估法。
1.评估低价中标方法。
首先要注意“审核”这几个字,说明低价招标方式不是一味低谁能中标,而是要审核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时不能低于项目成本。
其次,这种方法一般用于技术比较成熟,对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再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招标和商业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但不对技术部分进行转换。
最后,通过评审,评标委员会制定出“投标价格对比表”,其中需要明确招标、商业部分的调整和描述,以及最终的评审。
2.综合评估方法。
当项目技术性能复杂或有特殊要求,不适合低价招标方式时,采用综合评价法。
在评估过程中,一般通过货币兑换或评分方法进行全面比较,最终选出获奖候选人。 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方法,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方法与**进行加权计算和定量比较,标准依据必须统一,最终才能具有可比性。
最后,评标委员会还将发布一张表格——“综合评审对比表”,其中包含招标**、业务调整、技术调整、各评审要素的评审,以及各标的最终评审结果。
还有一点,有时投标人会提出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方案更好的技术方案,性能、效率、经济产出都比较好,除非招标文件能明确提交或考虑备选方案,否则在中标人明确之前,评审过程不予考虑,中标后方可采用。
c) 需要注意。
1.在评标过程中,如果1 3的专家认为评标时间不够,可以延长。
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竞买人明显低于其他房屋或投标底部,这可能导致其**可能低于成本,应要求其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材料,如果不能提供,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其继续投标。
3.在评标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被拒绝而投标人少于3个,则所有投标都可以被拒绝。
4.延长评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当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的,交存时间也应当延长; 如果竞买人不同意,竞买人有权收回定金,但竞买将自动失效; 因时间延长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予赔偿。
4)评标报告。
评标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还需要抄送有关**部门备案。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不超过3个,这3个是有序的。 也就是说,投标人只能根据中标人名单确定中标人,而不能选择,而是按顺序确定,除非第一名有问题,否则再选择第二名......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名,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书面说明; 意见不一致,未书面说明或签字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最后,让我们谈谈校准。
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后,投标人应当在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至少为3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予以答复。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当然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一般不会下放此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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