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期卖淫分类
根据私人妓院老板和劳动关系的差异,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的永久就业:这种类型的也被称为无限期的受害。
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家里穷,吃不起饭,被父母、丈夫或其他亲戚卖到妓院; 二是被人贩子绑架,偷偷卖给妓院。
这种的特点是终身奴役。 由于妓院老板已经向她的家人或人贩子一次性支付了款项,因此她完全属于妓院老板。
老板给她提供吃、穿、住,但她接机的收入全都归老板所有,自己也没有任何份。 此外,也没有人身自由,死后只能与妓院分开。
2.的临时就业:这类通常因为经济拮据或需要快速赚钱而选择在妓院工作一段时间。
他们通常会在一段时间后离开妓院。 3.自由雇佣的:这些自愿在妓院工作,她们可以选择接客或不接客户,她们也拥有自己的收入。
4.* 雇用:这些被妓院招募**,她们的一部分收入用于妓院。
2.典当,又称抵押,通常来自贫困家庭,因亲人生病或家庭经济困难等突发性家庭灾难,被家人卖到妓院。
这种的特点是家庭与妓院老板就典当的价值和年限相互达成协议,妓院老板支付约定的费用后,妓院为提供一定时期的食宿,接房的收益归妓院老板所有。
典当的期限是有限制的,所以只有在期限结束时,才能离开妓院。
同居,又称分家或帮派。 这类的出现有多种原因,有的因为家境贫寒,为了养家糊口而选择进入妓院; 有的因为家庭矛盾,一气之下就跑了,无路可走,为了谋生,就去妓院。
住家的特点是她们愿意做,愿意在妓院接客。 但是,为了明确收入分配,他们需要与妓院老板达成协议,例如37美分,46美分,55美分等。
至于食住,他们可以选择由妓院老板提供,也可以自己支付。 家庭有很大的人身自由,她们有权选择妓院,可以随时离开。
第四,在一些地方,有被称为“内阁”的妇女。 她们通常是妓院老板的亲生女儿、养女或儿媳妇,因此从小就在妓院环境中长大。
因此,她们成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些“内阁”其实都是妓院的年轻经营者,所以妓院老板通常对她们不会太苛刻,所以她们有很大的人身自由。
《**时期城市群体初步研究》的研究由吉林大学王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