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么多年的重大疾病保险更新迭代,保障责任越来越丰富。
特别是与癌症相关的保障,从单次索偿,到多次索偿,再到无限索偿,可以说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那么,是否有必要购买可以无限赔偿癌症的重大疾病保险呢?
真的可以无限次支付吗?
所谓无限制赔付,与癌症的发病率、**率、存活率有关。
根据中国精算师协会2024年发布的数据,所有年龄段的重大疾病发病率最高的是癌症。
小伙伴们也可以自己查一下相关资料,不难看出,癌症的发病率从30岁开始上升,40岁以后呈指数级增长,80岁达到顶峰。
也就是说,年龄越大,癌症的发病率就越高。
此外,随着近年危重症发病率呈年轻化趋势,癌症正从罕见病转变为常见慢性病。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癌症临床**的可能性越来越高。
这表明,一方面,患癌症的风险更高,另一方面,癌症长期生存的可能性也在增加。
此外,癌症很容易转移,因此可以无限次支付的重大疾病保险很有用。
这是由特定的保险合同解释的。
例如,对于某大公司的产品,投保年龄为28天至55岁,投保期可保证至70岁或终身,基本保险金额为50万。
在基础保障中,可投保125种重疾和25种中度疾病,60%可赔付,3倍赔付。
50种轻症,可赔付保额的30%,赔付5倍。 在患有轻度和中度疾病的严重疾病以及无限次的癌症索赔后,您也可以继续陪伴您。
自选保障包括疾病护理保障、无限心脑血管保障、身故及完全伤残保障等。
当然,最重要的是对癌症的无限保障。
假如你是第一次患上非癌症危疾,并已支付赔偿,那么如果你在180天后第二次患上癌症,你可再获得120%的癌症保额。
如果您是第一次被诊断出患有癌症,您将在三年后获得额外120%的保额赔偿。
此后无论多少次,无论是新发癌症、转移性癌症还是**癌症,您仍然可以获得50%的保额。
当然,也有三年的差距。
但是,这样的政策**不会很便宜。
假设一个人 30 岁,终身保修,购买 500,000 保额,支付 30 年。
如果您承担无限癌症赔偿的责任,每年的保费将超过7000元。
这是一笔相当大的开支。
也有更便宜的产品,但保护不够,或者健康通知更严格。
例如,对于某种产品,基本保险不包括多次索赔,需要添加此责任。
在相同的保险条件下,每年的保费仅为5000元。
总体而言,随着医疗保健的进步,癌症确实有慢性化的趋势。
在那之后,癌症患者的重点很可能是控制癌症并与癌症一起生存。
因此,对于能够持续支付癌症费用,减轻我们家庭经济负担的保险产品来说,还是非常有意义的。
间隔越短,保额越高,索赔次数越多,效果越大。
这也是我们在选择这类产品时要重点关注的保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