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奥克兰,出租房屋通常需要少量押金和一到两周的“入住费”。
然而,一位房地产经纪人对停车场的出租也做了同样的事情,这引起了很多争议。
Gary Chung是奥克兰Harcourt Properties的营销顾问。
上周,他在Facebook上发布了一则关于租用公寓停车场的广告。
该帖子说,停车场每周90新西兰元,搬家费为450新西兰元(270新西兰元押金,提前两周租金)。
钟先生还指出,这个停车场只供出租,不供出租。
在郑某工作的哈考特公司的网站上,没有关于停车场出租的消息。
郑先生的个人资料显示,与该停车场相连的一栋房屋已售出。
在接受采访时,哈考特公司的一位高管表示,这套公寓不属于公司所有,郑先生只是一名销售人员,而不是物业经理。
这个停车位的出租是郑先生与房东之间的“私人安排”,而不是公司。
此事经重大***后,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一些人对租用停车位和收费的行为表示困惑和嘲笑。
反正我没有住在这里,为什么要付房租呢? ”
这张纸四百五十美元? 现在人们没有那么贪婪了。
对此,郑家的一位代表说:“在这篇文章中,所谓的'占用费'就是租金和押金。 我们会将这笔钱与发票一起存入委托人的记录中。 ”
然而,很多人告诉郑,这是常态。
这就是我一开始的想法。 我认为押金应该用于防止延迟支付租金,也可以由拖船公司处理。 ”
我真的不明白,**怎么能这么大惊小怪。
也许他错了,房租有点离谱,但只是两周的押金加上押金,没有其他附加费用。
如果你不想付房租,我建议你不要租房。 ”
租约提到押金用于防止拖欠租金、财产损坏或与租约相关的其他索赔。
未拖欠租金的租户将在租约结束时取回押金。
但是,根据商务部的公告,私人停车场的租赁不符合《租赁法》的规定,押金不在《租赁法》的范围内。
租客能否收回押金,主要取决于租客。
然而,新西兰消费者协会认为,这种情况可以由《合同法》加以规范。
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询问订金是否可以退还,并将其纳入合同条款。
通常,押金是商品或服务的付款,不可退还,而押金是可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