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杨一清自长沙报道。
脱贫攻坚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乡”工作重点的历史性转变。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包括产业繁荣、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有效治理、富裕生活,是一个复杂而持久的系统工程。
一方面,企业、社会组织、农民等方面要参与其中,既要履行职责,履行职责,又要合作,形成合力; 另一方面,力力领域要全面,覆盖领域要全面,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和困难领域。
为更好地激发乡村振兴内在活力,进一步优化乡村发展现有资源,2022年底,湖南省人民群众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借鉴外省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印发了《湖南省村民'一事一议'融资劳资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凝聚力。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人。
人民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 只有让大家拧成一根绳子,在一个地方努力,才能有效地促进农村的发展和振兴。 新《办法》总则第一条明确提出,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调动村民参与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西府村鸟瞰图。
长沙县开汇镇西府村,位于黄兴大道与金开线交汇处,毗邻美丽的大明湖,现有村落面积14面积89平方公里,由原西府村、大华村、桃园村合并而成。 它拥有宜人的山水景观,但也遭受了多年的水土流失。 为了家乡的美好未来,村民们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提出建设水利工程。 经“一事一议”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西府村正式启动玉家洞门前塘、杨家冲柳家源水库、盐塘后甲集团水利建设项目。 全村齐心协力筹集资金、集劳,通过填筑加固池塘堤防、硬化保护池塘边、翻修涵管、翻修防洪口等措施,保住了家园的水土,保住了民生和幸福。
美丽的房子,位于怀流村。
近年来,娄底市娄兴区大力推广“三干部、五零”模式,积极响应湖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的筹款方式。 娄底市娄兴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闫广廷在谈到娄兴区“一事一议”募集劳力活动全面落实情况时表示:“这有效激发了村民建设宜居宜居、宜行宜美村的内生动力。 ”
比如怀流村,截至目前,已成功打造了8个美房农场、2个房农区,通过全村的共同努力,全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除了垃圾治理、池塘建设、道路硬化等多管齐下外,两个村委会成员也率先以身作则,捡拾垃圾、清扫道路。 党员干部带头做群众工作,群众做群众工作,全村连起来,谱写美丽家园新篇章。
乡村振兴的重点是激发活力。
根据新的《办法》,村民委员会应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灵活的方式向村民筹集资金和劳务,既可以同时筹集资金,也可以采取只筹集资金或只筹集资金的灵活方式。 同时,新《办法》还明确要求,向村民征集劳务仅限于适合村民直接投资的项目,不得以募集劳务的名义变相募集资金,严禁强迫村民使用资金代为他人工作。
在平江县安定镇正皇社区,村民们过去用井水,别说吃水了,水质得不到保障。 于是,村支部两委下定决心,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凝聚村民共识,为村里每家每户安装自来水管道。 为此,镇、社区多次组织召开村民会议、住户会议,为居民讲解政策、解答问题,村民们纷纷表示理解和支持,从“我要做”到“我要做”,有钱人会出力,做出有力的贡献, 主动挖渠、装管线,携手共建美好家园,自来水安装工程2023年7月开工,12月顺利完工,家家户户接通自来水。
正黄社区村民参与安装自来水。
在邵阳县菜桥乡水口村建设美院时,当地政府按照“一做一议”的筹款方式,动员村民,自筹捐款达378万元,全村898人免费募集5285个工作日,充分体现了“人人参与, 人人尽其才,人人享受“,真正把”群众看见“变成了”人人都看”。
从长远来看,乡村振兴正在培育动力。
修订后的新《办法》共五章三十四条。 但其主要目的是着力于如何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激活乡村振兴的原有活力,以制度化的形式培育乡村振兴长远发展的动能。
例如,新《办法》明确界定了集资和劳务的对象:村的登记人口或所讨论事项的受益人口; 劳动的目标是在村里登记的男性人口与正在讨论的项目受益人口之间的劳动力,男性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男性年龄在18至55岁之间。 例如,新《办法》对“一事一议”的募集劳作设置了上限:人均不得超过所在县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每人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作日。 再比如,新《办法》对这一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经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村民团体负责人充分协商,“一、 “一次讨论”筹款方案在村里公示并分发给住户,征求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公示期不少于7日。这些都是制度不断完善的表现,也是制度扎根于土壤的过程。
株洲市“村BA”选拔赛在王家洲村村民文化广场举行。
此外,新《办法》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即修改名称、突出作用、更新适用范围、调整相关标准、优化运营模式、明确资产权属等。 例如,在适用范围上,将原有的“原则上不向贫困地区农民提供资金”的政策修改为“在巩固和扩大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的过渡期内,原则上不向农民筹集资金”。 原来“一事一议”的筹资和劳动讨论范围,从有组织的村扩大到有组织的村和农村社区。 例如,在相关标准方面,“一事一议”的融资标准已从原试行办法中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调整为县、市所在县、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 值得注意的是,新《办法》还兼顾了应急需求,在附则中提出,需要临时调动农村劳动力执行防汛、应急救援、救灾等应急任务的,应当按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湖南新《办法》的出台,无疑将为湖南在新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强有力的起点,为湘村振兴培育长效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