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27日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有26家药企被评为“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行为。 为什么这些公司被评估为不诚实? 哪些失信行为会被评定为“特别严重”或“严重”? 不诚信评估会对企业产生什么影响? 国家健康保险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为什么这些公司被评估为不诚实?
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建立药品**和招聘信用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对药品回扣、垄断涨价、扰乱企业采购秩序等失信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评估, 并在一定程度上暂停网上采购资格。
据国家医保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药品采购的信用评价体系就像该领域的“交通规则”,药品市场企业的首要和经营行为必须遵守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市场规则, 以及始终如一的质量和价格。
此次公布的26家医药企业自实施药品**和采购信用评价制度以来,被评定为“严重”和“特别严重”。 据介绍,其中25起是因商业贿赂等回扣,如遵义百益药业***向某县人民医院给予回扣等“福利费”,相当于355元160,000元。 华北药业有限公司因未履行采购合同,在集中采购中选用产品,严重影响了当地临床用药。
哪些失信行为会被评定为“特别严重”或“严重”?
药品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失信行为分为“一般”、“中度”、“严重”和“特别严重”四个等级。 以毒品回扣为例,“同一案件累计行贿额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或者单笔交易行贿金额在3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认定为“严重”失信; “同一案件累计或者单次行贿超过200万元”属于“特别严重”的失信行为。
在司法判决中的贿赂案件中,虽然只曝光了某项药品在个人、个别单位、个别地区的回扣金额,但实际上却体现了药品虚高程度**,药企送来回扣和实施商业贿赂的钱,归根结底还是要从虚高的药品耗材中挤出来, 最后,是医疗保险和人们承担了不该承担的负担。
这些公司的信用评级结果有何影响?
一般来说,“对不诚信的药企会以书面形式进行提醒和警告,相当于犯了小错误,注重批评和教育;
例如,省级药品采购平台将对相关药品进行不可信信息标注,医疗机构在下单采购时收到风险提示,限制企业参与省级药品采购平台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招标、线上采购等活动;
“严重”失信药企将受到更为严重的实质性约束,如暂停涉案特定产品的联网、投标或分销资质,虽然只影响发生失信行为的个别药品和个别省份,但已经对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特别严重的“失信”药企将面临暂停所有药品耗材在案件发生地省份的网络上市、招投标或分销资格的限制措施。
该负责人表示,“惩罚”不是目标,关键是引导企业规范行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药品**和采购信用评价制度也为失信企业纠正错误提供了清晰的路径,如企业可以通过降价、退价等实际行为来修复信用。 例如,国家医保局官网公布的《**采购资信评价“严重”和“特别严重”失信考核结果(一期)》公布了某公司,因为给予返利的问题被评定为“严重”不诚信,公司下调涉案药品价格,并降低每箱药品返利金额, 从而有效修复自身信用评级,实现相关药物的持续正常化。
*:国家健康保险局。
编辑:莫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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