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是公开招标、施工总承包、固定单价合同的模拟清单。 合同规定垂直运输:3台塔吊,按平台(项)一次性支付项目:本项目垂直运输项目按平台综合考虑。 承包人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施工机构设计合理考虑垂直运输使用费,承包人不得超过项目**项下项目垂直运输对应的最高价格,中标后不得调整。
实施阶段,原招标阶段的模拟清单编制了初步的具体预制深化施工图纸尚未出具,考虑了3台塔式起重机的编制,现在根据深化图纸,结构装配率高,单个构件的重量较重,不能满足现有预制构件的吊装和吊装施工要求, 塔式起重机实际安装数量需要6台。能否增加三台塔式起重机的成本。
关键词:总价计量、项目、变化
首先,塔吊造价是垂直运输的成本,在2013年版《房屋建筑装修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垂直运输可以按两种方法计算,一种是按平方米计算,另一种是按天数计算, 但两种计算方法下的垂直运输项目的本质是单价项目。但在实践中,垂直运输等单价项目往往约定为总价项目,例如,垂直运输按平台承包,工期需要投标人综合,但这种做法与《房屋建筑装修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规则相悖。
其次,合同规定“垂直运输项目应根据具体情况考虑”,那么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增加成本吗? 对于一次性定价的项目,必须考虑与总价相对应的范围,任何总价都有一定的对应范围,而《民法典》要求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以数量和标的必须有。 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塔式起重机会按三者考虑,但在履约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实际工期会增加,承包人的租赁成本也会相应增加,所以即使是按总价定价的项目, 总价对应的范围仅限于原合同条件下的成本范围,并非不可能改变。
最后,由于雇主进行的拉深,现在塔式起重机的实际数量已增加到 6 台,这是一个典型的变化。 《工程量清单估价规范》第9条规定了总价目变动的估价方式3.第二条 因工程变更和措施项目变更导致施工计划变更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用的,应当事先将拟实施的计划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当对变更情况与原方案、措施项目进行对比的详细说明。 拟实施的计划经双方与承包人确认后实施,并按下列规定调整措施的项目费用: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计量工程造价,按计量项目实际变动情况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的**浮系数,即调整额乘以本规范第九条规定的实际调整额3.第1条规定的承包商浮动费率的计算。 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计划提交发包人确认的,应视为项目变更未引起计量项的变更,无论是单价计量项还是总价计量项,均可打破与总价相对应的时间和空间范围, 并且可以进行变更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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