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速吹风机品牌来芬与百万粉丝博主@是书瑶呀的纠纷引发了热议。
事因是舒瑶瑶近日发布,称其因来分科技“违反商业道德”而发布相关**,但最终被来分科技起诉侵犯名誉权。
是舒瑶说,“最后,法院认定我说的是实话,所以诽谤不成立。 虽然这件事让我损失了33万元,但我仍然非常感谢法律找回了我的清白,帮助我证明我没有说谎。 ”
1月21日,来芬科技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近日一位博主与来芬有关的解读与事实严重不符。
来芬科技表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黄某瑶、舒瑶)侮辱、诽谤原告(来芬公司),明确来芬公司与被告没有合作违约”,同时,来芬公司将其公之于众。
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
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侮辱、诽谤原告,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二审判决书显示,在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的证据来证实一审认定的事实。
1月22日,是舒瑶再次发**澄清事件,称自己确实侮辱了莱芬,并因此被法庭败诉,她也会按要求开枪道歉**,但她说的“清白”意味着她没有诽谤莱芬。
“在与律师沟通后,她得知二审法院审慎认定,二审法院修改了一审论点,侵权行为不以诽谤为依据,法院不认定其诽谤成立。” ”
争议的起因
由于**账号是舒瑶雅全网粉丝超过百万,他敢于说实话出圈,是资深美妆博主和货主播,打造了单场直播GMV2600W+货。
事实上,舒瑶雅和赖芬之间的纠纷,最早源于2022年上半年的一次短暂的**合作。
2022年7月,来芬在其官方微信上发布了《关于恶意针对我司散布谣言信息的严正声明》。
来芬公司在声明中表示,由于**账号是舒瑶雅不断发布直播,**通过恶意谣言、故意隐瞒、诽谤和辱骂等方式表达了对双方合作的不满。
据了解,声明中提及的双方合作进程,是指原定于2022年5月28日推出的抖音短**广告植入合作。
根据一审判决书,莱芬声称被告擅自提前档期,剧本内容过于简单,双方多次沟通均无果,莱芬希望被告以剧本需要润色为由推迟上映,被告主动取消了合作。
随后,原告提供了6月1日每20分钟在被告直播间送一台吹风机的计划(最终送出17台),作为取消合作的补偿。
同年6月30日,被告在抖音直播中诽谤莱芬,包括“莱芬凌晨让孕妇修改剧本十几次,莱芬团队突然取消合作,想白白卖淫”,并侮辱“莱芬不再是男人, 来芬是个混蛋,他翻脸不认人”。
同年7月2日,被告再次发布短**声称“来芬拒绝签订广告合作合同,妄图卖淫其短**广告和直播”,来芬认为被告继续多次公开侮辱和辱骂他,导致网友纷纷效仿,称“来芬”为“人疯了”, 严重损害了品牌和企业形象,直接导致品牌销量下滑。
以上就是赖芬说的)。
针对导致销量下滑的侮辱性言论,被告辩称,主要是因为来芬抄袭其他吹风机品牌,侮辱女性。
关于诽谤部分,被告辩称,其从未否认从莱芬收取佣金,但显然没有收取广告位和坑位的费用。
而且,被告认为来分公司先违约,暂时将合作要求从抖音植入改为单推,不向“单推**”支付合作费,被告在谈判合作前也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单推**”的合作方式。
以上为被告的陈述)。
最终,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侮辱、诽谤原告,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裁定被告应当在抖音、小红书平台发表道歉声明**。
但二审判决认为,被告确实构成诽谤侵权罪,被告主张来芬公司先违约,法院根据双方证据不予采信,确认一审认定的事实。
博主与品牌争夺话语权之争
近年来,美妆品牌与博主之间的纠纷频频浮出水面,引发了业内的广泛关注和思考。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布的一起案例显示,美妆博主出于公共利益、在合理限度内发表的公开评论,不构成侵权。
本案中,美妆博主“吴”发短**说,“让我提醒大家,某品牌的家用美容仪器存在镍含量过高的问题,央视将该品牌的A、M型号美容仪器命名为超镍标准,深圳市消委会率先检测。 “
涉案厂商称,上述两款机型为该品牌的热销产品,并非央视停产的机型,“央视再点名”和“深圳消委会牵头检测”均属虚假言论,涉案**对其品牌美誉度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庭审后,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认为,吴某没有**或销售家用美容仪器产品,释放吴某并非谋私,而是出于对公众利益的考虑提醒和评论。
虽然**的内容存在不精确性,但不准确之处并未达到法律制裁的程度,因此裁定博主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另一位博主夏莎自2022年6月起通过社交平台发布一系列关于“衙萌品牌、衙萌美容仪又蠢又坏、无良商家、无耻工作”的内容,被衙萌起诉侵犯名誉权。
最终,庭审认定夏莎确实侵犯了雅萌的名誉权,2023年8月,博主夏莎在多个平台发布道歉信,公开道歉。
除了上述涉及博主主观评论的纠纷外,还有美妆博主拿出“证据锤”品牌的案例。
8月23日,美妆博主陈子怡放出**“轰炸”mistine的假防晒标签,称其几款产品的SPF值检测结果都在30左右,50+标签是虚假宣传。
随后,Mistine发表声明回应博主的质疑,并披露其产品的第三方测试报告,以证明自己的合理性。
虚假广告是指未经产品功效测试而擅自推广SPF,或明知SPF偏低而故意提高广告中的SPF。MISTINE根据正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获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特别证书批准,根据定义,只要申报的SPF值符合评估结果,就没有虚假宣传。
美妆品牌与博主之间对话语权的争夺愈演愈烈,博主凭借贴近消费者的优势,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信任。
在一定程度上,美妆博主确实在行使“监督”和“折磨”品牌的权力,频繁的案例凸显了博主在品牌监管中的影响力和争议。
一方面,博主的言论作为消费者与品牌之间的桥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因此更需要保持表达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帮助公众辨别是非,做出独立判断,避免误导消费者或侵犯品牌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如何建立更加完善的产品监管和沟通机制,增加信息透明度,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维护品牌形象,实现品牌、博主、消费者的双赢,将是与各方搏斗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