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温.
经营主体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进行在线年报申报,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有关部门不会以**或短信链接的形式提醒年报。 不要相信有关提交年度报告的费用的信息。
近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案。 个体经营者谢先生收到一个奇怪的**,对方自称是**部门的工作人员,并要求他及时申报年度报告。 由于对方掌握了相关信息,谢先生相信了,在注意对方提供的***后,支付了228元的申报费。 后来,谢先生回电询问流程进度,发现**打不上,微信***也已过期,于是报警。 本案诈骗企业、个体工商户3万余家,金额达660多万元。
考虑到涉案经营主体较多,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机关取证,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目前,已有65名涉案人员被判处相应刑罚,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起诉。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各经营主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经营主体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进行在线申报,操作方便,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有关部门不会以**或短信链接的形式催促年度报告。
办案检察官张晓明表示,很多经营主体,尤其是个体工商户,不了解举报政策及相关程序,想委托第三方机构代办,这为诈骗团伙提供了乘机。 在欺诈对象的选择上,诈骗团伙多选择过去一年新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我应该如何提交年度报告?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浙江为例,经营主体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写”图标,选择“浙江”,使用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提交年报; 个体工商户也可通过微信“浙江企业**”微信或手机“浙利办公”APP提交年报。
记者了解到,从2023年开始,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统一社会信用**、经营者ID号、工商联络等方式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监管部门已将年报模块嵌入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用户使用率较高, 从而方便大家快速登录。
需要提醒的是,行政机关已经掌握的信息一般不再要求个体工商户填写,也无需提交行政许可、专用设备等内容。 目前年报可填写“一屏显示”选项,并新增“提交公示”提醒功能,最大程度避免经营者遗漏或未提交的发生。 此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并被标记为经营状况异常的个体工商户,不再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当场补报,允许在线补报。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在进一步加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稳定性,实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及时同步。
据介绍,2023年,浙江全面实施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多报表一体化”。 通过用户系统的互认、年报页面的整合、填报流程的衔接、重复字段的关联模式,保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税务员可以一次性登录任意系统,全面完成市场监管和税务年报。 通过“多报表整合”,浙江省企业年报重复数据项减少62项,外商投资企业年报重复数据项减少71项。
办案警方提醒,遇到年报中的相关信息或**时,应尽快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确认,不要相信短信或**中的文字。 当微信等聊天软件涉及转账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应通过**或面对面确认的方式验证对方身份,以免资金损失。 如果遇到诈骗行为,应尽快报警,并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重要证据,协助快速截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