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海淀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偷掘酒王爷墓案,王某某等8名被告人被控偷盗挖掘古墓罪。
控方指控2023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提前联系被告人韩某某,在北京预谋盗墓,计划让王某某等五人实施盗墓,韩某等三人将提供资金。 之后,被告人王某某等人先后前往七王墓,确定墓址及周边环境。 2023年6月26日晚,八名被告人携带探头、电池、镐、手电筒、撬棍等工具抵达七王墓附近,负责盗窃挖掘七王墓。 报案后,8名被告于2023年6月27日被公安机关逮捕。
针对上述指控事实,控方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鉴定意见等证据,辩方出具了盘问意见。
在庭审辩论阶段,检方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等8人盗窃挖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8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八人盗窃、挖掘古墓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辩护人对犯罪事实和指控提出异议。 大多数被告承认事实和指控,并希望减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将在晚些时候宣布对本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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