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犯罪者有不同的处罚。 惩罚的最佳目的是使罪犯能够改过自新。 如果没有,就要以他人为榜样,不要犯罪。 但有无期徒刑的刑罚,过去在中国是没有实行的,我知道国外早就到了。 我不明白。 这种惩罚的目的是什么? 显然,法官决定他不能再是一个新人,所以他必须在监狱里度过余生,他能不能阻止别人犯罪,禁止他,肯定要有一定效果。 但这种禁止效果也有可能是另一种情况。 这是怎么回事?
想一想,如果一个人打算犯罪,而且是故意的,如果他知道自己将来会面临无期徒刑,他会怎么做? 一是停止犯罪,二是选择彻底犯罪,收获一切能收获的利益,做一切坏事,因为他知道自己会被发现是一辈子的人,在审判的时候不可能一辈子做新人, 所以他必须在审判前做一个人能做的一切,这是非常可怕的。
这就是我想说的,无期徒刑是一种惩罚,不仅仅是一种体罚,而是一种相当羞辱的惩罚。 或认定罪犯不能再改造为好人,这是对一个人的主观推断,不能排除; 但是,从预防犯罪在禁止犯罪中的作用的角度来看,这种方法将人与动物一样对待。 就好比谁的狗咬了人,想受罚,主人舍不得杀,也不敢放生,就一辈子被关在狗笼里。 对于狗来说,这种没有智商的动物,虽然情商更高,但还是和人类不一样的属性; 但我还是觉得像对待狗一样对待人有点残忍和不合理。
就算是像汪精卫这样的大汉子,也因刺杀摄政王而被逮捕,据说“刀拔得快,年轻人的头不值得”。 由此可见,即使中国人死了,他们仍然恭敬,用西方的无期徒刑法来对待中国人的罪行,实在是太可惜了。
从社会价值上来说,狱警照顾一个没有社会价值、被终身监禁的人有意义吗? 哲学家曾经说过,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 从一个人被终身监禁的那一刻起,他的社会关系就停止了,当他停止的时候,他就死了,换句话说,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当然,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他在里面吃喝拉扎尔是公费的,这也可以算是带动消费、创造GDP的投资。
这么说吧,历史上的大赦大多发生在改朝换代之后,或许是他们的福音,当然,我希望罪犯,尤其是中国罪犯,类似这种无期徒刑,还不如让他们按照中国传统文化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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