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4年专项债券提前审批额度已于1月发放,虽然发行时间比往年稍晚,但为了实现一季度经济“开局良好”,多个地区的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存量整理工作已全面展开, 为了在春节前迅速开始发行。
回顾2023年专项债券发行情况,由于减债工作持续推进,地方利息支付压力加大,去年专项债合规审查成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整体发行步伐也有所放缓。
所以今年,在“适度强化、质量、效率”的财政政策基调要求下,专项债券发行是否会加快,审核标准有哪些变化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据笔者所知,2024年省内预批专项债额度仅支持在建项目。 虽然各省的评价标准各不相同,但总体审查方向趋于一致。 笔者根据所了解情况,梳理出2024年专项债券评审标准的四项新变化,供大家参考。
由于区域综合开发项目有利于资源的综合规划和综合效益的提升,因此一直是地方规划项目的重点考虑因素。 尤其是近年来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地方政策,都加大了对区域综合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了项目的推进。 例如,近日,包括潍坊市奎文区城市更新项目在内的多个区域综合开发项目已完成招标。 以潍坊市城市更新项目为例,项目总投资已达98亿元,建设内容包括学校、医院、各种房地产(包括商业、办公、住宅)建筑,以及项目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各类智能化项目。
然而,在推进实践的过程中,正是由于区域综合发展项目涉及的领域多、投资大、周期长,也与专项债券项目评价所要求的公益性、相关性和收益确定性原则相冲突。
例如,区域综合开发项目往往涉及多个领域的子项目,每个子项目的建设内容多且复杂,不仅在落地过程中难以协调,而且容易出现项目间相关性较弱,甚至硬包装。
此外,由于实施周期长,区域综合开发项目往往容易受到各种不确定性的影响。 例如,截至2022年底,有近100个区域开发项目完成招标落地,总投资超过1个3万亿元。 然而,由于后续房地产政策的变化,地方财政收入大幅下降,对后期这些项目的顺利进行产生了巨大影响。
据了解,目前,部分省份对区域综合发展项目专项债券申报要求进一步细化例如,对于涉及多领域、投资金额大、建设内容复杂、功能复杂的区域综合开发项目,每个子项目都需要进一步细化,直到满足11个支持领域的要求后方可申报。
公共教育和医疗保健一直是基础设施融资的敏感领域。 2019年前后,一些人口净流入较多的城市,为了在自身财政拮据的情况下,为了尽快缓解当地学历和医疗难度,采取了通过城投公司投资建设学校和医院,再出租给公立学校和医院的模式。 这种“租代建”的模式,既能缓解一次性资金支付的压力,又能增加城市投资的现金流,被很多地区效仿。
但是,租房不建存在明显的隐患,公立学校和医院本身都属于预算管理下的公益单位,所以他们承诺支付的租金只能由财政资金支付,而不能由项目本身的收入支付。 因此,这种先租后建的模式更像是延期付款的变相融资,很容易造成债务隐患。
虽然说城市投资是做学校和医院项目设立和申报的主体,强调企业的投资决策行为,规避隐性债务的风险,但这样一来,学校和医院就变成了经营性资产而不是公益性资产,这已经偏离了专项债券的要求, 同时,根据《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适合事业单位推广的公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不宜企业申报主体。
那么,在2024年申请学校、医院项目专项债券的过程中,如果申报主体是企业,收入是租金,项目显然会受到严格控制。
近几年来,产业园区项目因其收入稳定、项目组合空间大、审批率高等特点,成为各地规划项目的宠儿。
但与区域混合用途开发项目类似,近年来,工业园区也出现了许多子项目,例如一些涉及办公楼和会议中心的子项目涉及建筑物、大厅、大厅或商业地产,成为审查的重点。
一些工业园区项目在申请专项债券的过程中,会盲目夸大项目效益,以期包装成市政道路、桥梁等一些公益项目。
四、五线城市或县的工业园区甚至会比较一线城市的租金收入来计算收入。
因此,2024年部分地区提高了产业园区申报专项债券的门槛,将重点扶持纳入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的项目。
根据《关于做好地方专项债券发行和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2019年第33号)的要求,近年来,银行机构以项目贷款等方式支持的专项债券项目“组合融资”项目越来越多2024年,在审查“组合融资”项目时,还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需要满足投资领域的要求,并有良好的回报。 为了确定项目的收入和稳定性,在部分地区的审查中,申请人将被要求提交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意向书和其他信息,以证明项目收入的稳定性。
(二)项目是否已质押:由于金融机构的风控要求,许多项目在申请银行贷款时,会要求采取措施,以在建厂房等建设内容作为抵押。 由于专项债支持首个投资项目,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已质押的项目不适合申报专项债,因此在专项债审查过程中,各地将重点审查项目资产是否存在重复质押和重复融资问题, 同时,不得与金融机构约定优先偿还市场化融资。
(3)子账号管理:组合融资项目审查的重点之一是分账管理,即项目应分别计算专项债和市场化融资的本息还款额,满足专项债和银行贷款对项目本息覆盖率倍数的要求。
(4)申报主体必须是企业由于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债和提供担保的强制性要求,组合融资的报告主体必须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