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99年,李广的孙子李陵率领5000名步兵出延海追击匈奴,在君济山与单于率领的3万骑兵相遇。 我也觉得不露面向陛下报告。
本来这件事情和司马迁没什么关系,但是刘彻皇帝知道李玲已经投降了,非常生气,一问大家,大家都以为李玲有罪。 然后他问太史凌司马钱。 这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开会讨论一样,让大家发表意见,于是司马迁就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司马迁曰:孝在陵,书信为书,往往不顾国之急,其原始积淀也是,有国风。 今天的举动是不幸的,保护妻子的部长会很短,而且会很痛苦。 而足五千人之墓,蹂躏马地,剿哄数万师,俘虏救死救伤员,所有牵弓攻攻的人,转战千里,箭已尽,兵张空义,白刃, 北首为敌,死武百姓,虽是古代名将也。他虽然被打败了,但失败的他也暴戾到足以在世上暴戾。 他是不朽的,他应该也能报答汉人。
司马迁的要点是,李陵本来就是一个讲孝、爱国、对士兵比较同情的人,虽然这次在疲惫不堪的情况下士气低落,让人有些难过,但是他率领五千步兵如此顽强作战,与昔日的名将并无二致。而他向匈奴投降,绝对不是出于自己的内心,而是在等待一个报效祖国的机会。 从司马迁的意见来看,他认为李凌本质上并不是一个投降叛逆的小人,他的战经经历可以证明他是一个好将领,他的投降是权宜之计,他不赞成给李凌定罪。
结果,刘彻皇帝非常生气,不仅对李玲投降感到愤怒,而且对司马迁的讲话作为太师的命令感到愤怒,因此不仅李玲全家被处死,司马迁也被送进了监狱。 审判的结果是司马迁因窝藏叛徒罪而犯有伪证罪。被判处死刑,司马迁的家人交了一大笔赎金,改为宫刑斩杀***。
那么司马迁犯了什么罪呢?
严格来说,他没有犯下任何罪行。 他的讲话是皇帝就李陵投降征求意见,司马迁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关键是司马迁的讲话与皇帝的想法不一致。 因此,不同意皇帝的想法是犯罪,所以司马迁面对的不是普通的司法制度,而是诏书制度,也就是军事司法制度。
中国古代一直存在两种司法制度,一种是普通司法制度,另一种是帝国监狱制度。 诏书制度的特点是刑讯逼供和忏悔,要求认罪是让犯人按照上级的意愿说出来,最后形成法律判决。 从这个角度来看,帝国监狱制度的特点是它与犯罪无关,而只与领导人的观点有关。
司马迁对李陵向敌投降的看法与皇帝不同,所以他有罪。
平息七国叛乱的周亚夫,因为儿子买了一些刀枪的纸糊陪葬器皿,虽然他解释说那些只是死者的器皿,但法官认为,虽然你可能不会在地面上造反,但你可以在地下造反, 那是因为周亚夫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威胁,所以你有罪,只能被处决。
大司农颜仪刚当皇帝向封建国家开出“鹿皮币”敲诈勒索,就因为犯了“肚皮讨论”大罪而被投入监狱。 也就是说,他虽然没有在言语上反对皇帝,但他在肚子里反对,所以只有处决。
诏书的特点,从这三个人的作伪、造反、阴谋罪可以看出,就是只要你不符合皇帝,你就有罪,有罪与否,不是由你的言行举止、别人的意见决定的。
在严刑拷打下,御狱制度的危害不仅限于对皇帝的直接冒犯,而是无限的暗示。 数万人死于刘安亲王阴谋案的诏牢,数万人死于刘车石的巫姑案的诏牢。 汉武帝后期,每年有10万多名囚犯被御监关关押,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一,他们都死在了无稽之谈中。
而这种诏书制度一直延续下去,明朝的厂卫制度,清代的***就是这种类型的体现。 无数中国人死于监狱制度,这是中华文明的耻辱。
司马迁的宫刑就是这样,不仅残忍,而且羞辱。 但司马迁的伟大,不仅在于写了一部被后人视为指引的《史记》,更在于没有选择自杀,而是在屈辱中幸存下来。 因为在他心中,有一件比死亡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完成父亲的旨意,写《史记》。 而这种经久不衰的屈辱,或许与李玲投降时的心理有些相似,这也是他当年说出这样话的原因。
后世对司马迁的惩罚只字未提,就算他的女婿拿出他的书来获得新皇帝的认可,也没有人说他要平反。 这种惩罚,似乎只是皇帝开的玩笑。
好在有《史记》这样的书,还有《向任安汇报》这样的文章,司马迁用它们来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