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网上开始流传着一个笑话,叫“专业帮哥哥20年,一次回到解放前”。 随着社会的发展,“魔哥”二字开始以独特的姿态出现在大家面前,但从段落来看,结局似乎并不理想,兄妹俩难道不应该真的互相帮助吗? 其实,人不喜欢的从来不是兄弟姐妹之间的互助,而是盲目的给予,盲目的帮助。 什么是失明? 从这位外卖哥的悲惨经历中,大家都能理解。 每个月风雨来去的外卖哥小张连一瓶矿泉水都不愿意买,因为8000元已经交给了老婆,只为让老婆住得舒舒服服,让她对自己的婚姻生活有安全感。
小张和妻子莉莉可以自由地恋爱结婚,当爱情浓烈时,“山无边,天地合一,才敢与王同在”的浪漫誓言不少,但婚姻不是可以满水的爱情, 小张显然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他趁年轻不顾一切地赚钱,想买房买车,让老婆过上好日子。然而,一条短信打破了他美丽的蓝图,短信上写着:哥哥,这个月给你转5000够吗,我听爸妈说你恋爱了,不够跟姐姐说话。 这条短信本来是莉莉发给哥哥的,却被误发到了小张的手机上。 看到这个信息,小张心里百感交集,我为你做了一切,你却为我哥哥花了不少钱,我只是一个提款机吗? 而且恐怕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一直想知道为什么家里总是没有积蓄。
小张和丽丽结婚前,两人约定由丽丽负责财务,婚后丽丽不愿意出去打工,所以一直在家里做全职老婆,小张对此没有异议,在他看来,如果一个大男人连老婆都养不活, 这是一种耻辱。两人结婚几年了,却没有孩子,生活费也不大,如果节俭的话,一个月存四五千也不成问题,就算莉莉在衣服和化妆品上花了很多钱,也省不下一分钱, 可是家里的银行卡实在是空了,他也问过莉莉,但莉莉总是搪塞,说下个月就存一点钱。如果莉莉直接告诉他,姐夫有困难,需要帮助,他也不会吝啬。 可是大人谈恋爱的时候,就要靠别人来解脱了,这种照顾对弟弟真的好吗? 如此放纵宠溺的弟弟,赚钱毫不费力,他不会知道赚钱不容易,自然也不会有一颗进取的心,一个四肢不勤劳,靠家人养活的男人,思想稍微独立一点的女人不被看不起, 除非这个女人像他一样习惯于不劳而获。
那么最终的结果是,小张不仅要养小姐夫,还要养家糊口,他们会像寄生虫一样,吸吮着**的辛苦。 姐夫的家人会感激他们的努力吗? 我不这么认为,因为习惯了问的人是不会懂得感恩的,等到小张没有用处的时候,只会把他踢走,然后再劝姐姐再嫁给有钱人。 可是姐姐再也不能给他们提供享乐的资金之后,她也会被抛弃,这样的剧情在电视剧里数不胜数,现实往往比电视剧更残酷,这也是人们讨厌无脑兄弟的原因之一。 如果莉莉知道怎么衡量,两人的婚姻还是可以挽救的,但是莉莉怎么回复小张,她没有反省,反而指责小张:你变了,你结婚的时候说什么,钱是我的,我给弟弟一点怎么了? 看得出来,莉莉在这件事情上是没有原则的,而小张也是冷淡的,很多网友都劝说小张赶紧离开这个陌生的家庭。
虽然莉莉是有道理的,但从法律上讲,她的做法是不合适的,如果小张提出离婚,在核实丽丽多年来给哥哥的转账记录后,这笔钱是可以追回的。 原《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工资、奖金是指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收入、各种福利政策收入、补贴等,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同时,还规定丈夫或妻子对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作出决定,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作出重要决定的,不是出于日常生活的需要, 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达成共识。配偶一方将共同财产转让给双方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的,如果第三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该处分是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则单方面处分无效。
莉莉未经丈夫同意,将大部分共同财产转让给弟弟,任其挥霍,属于非日常生活开支,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在限期内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促使其履行义务的部分收入。 如果超过时限仍未履行,可以提取收入并交付给遗嘱执行人。 如果莉莉依然不知悔改,执意赡养哥哥,等待她的不仅仅是破碎的家庭,还有没有前途的未来,毕竟没有人愿意辛辛苦苦一辈子为别人做婚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