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对恒丰银行杭州分行、中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扬曲分行等多家机构处以罚款! 多项经营管理不慎或不充分,恒丰银行杭州分行被罚款380万元恒丰银行杭州分行及多名相关负责人被处以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处以380万元罚款,同时警告多人。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有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不审慎,挪用贷款资金偿还项目土地款;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回流后挪用为项目资金; 债务融资计划业务投前投后管理不力; 流动资金贷款“三把把”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长期留在借款人账户; 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挪用用于购买理财; 贴现资金汇回作为存款证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滚动办理,存贷款虚增; 个人商业贷款管理不到位,挪用贷款资金偿还住房抵押贷款、购房;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审慎; 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虚报套利资金费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9万元由于虚报套利资金费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省监管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扬曲分公司处以19万元罚款,并警告当时相关负责人并处以罚款3人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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